关于兴海县退耕还林(草)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关键词 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调查;思考
1基本情况
兴海县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东径99°01′~100°20′,北纬34°48′~36°14′,地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隶属海南藏族自治州管辖,东濒黄河与同德县、贵南县相望,南至切木曲河和大同布山与玛沁县相连,西至苦海、中拉沟和玛日塘与玛多县、都兰县相毗邻,北至鄂拉山、哇洪山和三塔拉与共和县接界。全县南北长159.5km,东西宽119km,下辖6乡2(镇)、2个国有林场,57个行政村,有藏、汉、回、土、蒙等多个民族。全县总人口6.42万人,土地总面积1.24万平方千米,林业用地面积12.86万公顷,草场面积102.76万公顷,各类牲畜102.66万头(只),耕地面积0.59万公顷。具有显著的高原大气候特征,热量条件差,地区之
间差异大,全年降水量240~600mm左右,主要降水集中在6~8月份,年蒸发量在1 400~1 700mm之间。主要土壤类型有耕作栗钙土和河谷冲击土壤类型,平均厚度0.2~0.5m,土壤pH值7.0~7.4左右,适宜林木生长。境内地形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其南部地区河流纵横,林木广布,植被良好,四季松柏常青,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北部地区地势开阔平坦,牧草广茂,是优质的天然牧场。黄河从西向东北流经县域,境内有黄河一级支流曲什安河和大河坝河,两河长期冲刷形成两条冲积河谷地带,沿河两岸地势较低,气温暖和、水源充足、物产丰富。
几年来,兴海县退耕还林(草)工作按照国务院及国家林业局的有关精神,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退耕还林(草)建设的模式、方法和途径,不断总结经验,寻求其中的规律与基本对策。从调查中了解到,我县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至2007年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1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0.23lingengxin万公顷、退耕地还草0.11万公顷、周边荒山种草0.69万公顷、封山育林0.17万公顷,覆盖3个乡镇、1个国营农场、31个行政村,计923户、4 653人。在工程中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思路明确,工程布局科学合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通过这项工程的实施,对改善兴海县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资源、推动兴海县林业大发展、实现兴海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兴海县退耕还林(草)取得的基本成效
2.1紧抓机遇,调动众退耕积极性
为使众意识到了退耕还林(草)工程对自己的好处,兴海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强有力的班子,以工作抓机遇、争任务,为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赢得了主动,创造了条件。调查中发现,机遇意识已在乡镇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共识。同时,随着国家退耕还林(草)政策的落实和国家补助粮款的到位、兑现和发放,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众对退耕还林(草)热情空前高涨。我们在河卡镇了解到,在国家退耕补助的刺激下,农民不仅愿退,而且愿意保留基本口粮田后全退。有不少地方已出现了众争要退耕面积、争搞退耕工程、争栽优质树种、争育各种苗木、争包荒山荒坡的大好局面,为工程实施奠定了基础。
2.2明确了发展思路,退耕还林(草)规划布局合理科学
2.2.1突出一个重点。始终把林业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载体,作为首要任务抓好抓紧。按照国家投资导向和政策,确定重点项目,规划特项目,储备优势项目。牢固树立项目就是生产力的思想,形成主要领导争项目、抓项目、管项目,上下一心干项目的工作合力。
2.2.2落实两大任务。一是依法治林:强化措施,规范林政管理,对占用林地要进一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检查。同时,要抓好《林权证》确权发证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林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破案件,确保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努力抓好林牧矛盾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采取以营林措施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导的综合防治技术措施,有效防止病虫害的传播和扩散。明确责任,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火源管理措施,对护林员定位、林区住户定责,做到严格用火,严格检查,严格制度,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二是科技兴林:大力推进科技兴林,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
2.2.3实现三个突破。即在造林质量上有新突破、在推进林业项目管理上有新突破、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突破。一是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造林质量的监管,严把造林设计、整地、选苗、栽植、验收等环节关口,明确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按造林技术规程和封山育林技术规程操作。二是在项目管理上推广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产权确认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和合同管理制,以项目管理模式的改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
2.2.4抓好四个亮点。一是以全县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为亮点,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在全县范围掀起义务植树活动的高潮,绿化、美化、靓化城镇居民生活环境;二是以县城5条大街绿化为亮点;三是以县城公园绿化和建设为亮点;四是以单位庭院绿化为亮点。
2.2.5全面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2006~2010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重点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退耕还林还草1万公顷,荒山造林种草1万公顷,封山育林0.80万公顷;天然林保护工程计划人工造林0.08万公顷,封山育林0.53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包括人工造林0.07万公顷,封山育林0.40万公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计划封山育林0.27万公顷,其中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0.73万公顷,抓紧实施保护站点改造、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界碑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在工程布局中,要突出生态林草的主体地位,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乔灌草混交、整流域推进的原则;按照不同的地域环境和气候条件,把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退耕还林(草)工程正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2.3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注重试点示范的规范性
在工程实施地的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的原则,绝大多数选在了生态脆弱、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在整地方式上,大力推广工程整地技术,形成了以水平台地、地边地埂长方形和荒山荒坡鱼鳞坑等各具特的整地工程模式。在种苗基础和技术服务上,已建立了2个大型林场,2个国有苗圃,可育苗面积达24hm2,年可提供苗木72万株。各级林业部门分片包干,搞设计、传技术、抓质量、促进度,严把整地关、栽植关、验收关,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3存在问题
3.1认识不足
各级领导和众对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认识不足,导致工作落实不够,重造轻管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造林保存率不高。
3.2种苗建设不适应生态建设新形势的需要
种苗生产还处于低水平、低质量的阶段,良种基地规模小、产量少,苗圃布局和树种结构也不尽合理,种苗市场发育慢,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滞后。
3.3林牧矛盾突出
林地“一地多证”的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实施有诸多困难,建议天然林保护工程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同步实施。
3.4林业工程建设滞后
林业工程建设仍处于粗放经营多、科技含量少的状态,全县林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不能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
3.5工程配套经费问题
退耕还林(草)的粮款补助都是针对退耕农户而设立的,工程实施的前期设计费、管理费、档案资料费、科技支撑费等全都没有落实,给工程实施带来了相当的难度。建议国家和省上协调解决相关经费,以保证工程管理正常进行。
4发展对策
4.1转变观念,树立全新的生态观
一要克服小农经济思想,树立大农业观念。在退耕区,尤其是在生态脆弱地区,要使广大众认识到农业不只是种粮,发展林果业、养殖业、畜牧业和开发森林旅游业等同样也属农业范畴。二要坚决克服开荒种地、广种薄收的传统陋习,树立保护生态、整治国土的新观念。三要走出传统林业模式,树立现代林业观念。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技术创新,搞好现有资源的优势互补,走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跨越式发展道路。
4.2退耕还林(草)要突出保护基本粮田
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标准将25°以上陡坡耕地及不宜耕作的耕地退耕还林(草),但不允许将基本农田退耕还林;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众加强对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本建设,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丰产稳产田的人均占有量,以提高单产来保证总产,提高基本农田的人口承载力,保障农民生活,真正做到“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
4.3退耕还林(草)要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个体承包”是兴海县退耕还林(草)的主要做法,它包涵了主体和机制两项内容,农民是主体,承包是机制。在具体操作中,应做到“四到户”:一是规划设计到户,把退耕还林(草)
作业设计任务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家每户,让退耕农户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二是组织管理到户,退耕农户的耕地有在册与不在册之分,只要按要求退耕还林(草),都应及时发放林权证,使农民转变土地用途,取得还林还草地的合法使用权,实行承包经营。三是各种补助到户,粮食补助要按标准足额兑现到户,并要照顾到各地农民的消费习惯,确定合理的供应比例;苗木补助要按照市场机制要求,把补助资金落实到户,由农户根据规划设计确定的种苗标准按县场规则选择种苗。林业部门要搞好技术服务,形成众自愿选择、部门调控监督的新机制。四是检查手段到户,在退耕还林(草)中,要对农户的退耕还林(草)及承包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制成台账,建立档案,最后和实地情况一一对应,实行科学管理。
4.4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积极应用先进的技术方法
一要科学选用推广良种壮苗,优先选择既能绿起来又能富起来的树种,如沙棘、柠条等。在树种选择上要进行科学论证,尊重专家和农民的意见。二要推广适用模式,积极推广乔灌草结合的模式。三要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及适用技术,在生产中大力推广树基铺膜、蘸浆、带土栽植等实用技术和使用生根粉、根宝、保水剂等高新科技成果及其他科学栽植技术。
4.5严格实行报账制,加强对工程的管理
退耕还林(草)工作关系到多方面的利益,有一个较长过程。因此,必须按照报账制的程序,把握营造林生产每一环节的质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防止同一地块上造林项目的重复投资和年年造林不见林等不良现象。
4.6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对已退耕还林(草)的工程必须严格检查验改;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决不能上报;对工程实施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做假、虚报冒领、以次充好,欺诈众和截留、克扣、挪用、贪污工程建设资金和粮款补助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处,力争做到退耕面积实,工程质量好,苗木成活率高,粮款补助落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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