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口让行的前提条件:
1、有灯控
2、无灯控(有让行牌)
3会车让行、无灯控(无让行牌)
二、有灯控路口
三、无灯控路口(无让行牌)
四、相关法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严重过错行为认定与事故责任认定特别规则》
二、常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特别规则
(一)路口事故:
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让行标志,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含直行,左、右转弯)发生事故的,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右向来车是逆向行驶的,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已调整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