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人员入职须知
1、本人已学习并认同和遵守入职店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3、每月的15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员工离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店铺在一个月内给予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自行离职(其中后堂学员若在入职十五日至三个月内辞职者须缴纳培训费);
4、入职员工须有健康证,办理健康证费用由个人承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凭当时办理健康证发票(或医院正规收据)据实一次性报销。
5、在店铺工作期间有与社会人员或者店内员工发生纠纷、打架、斗殴等恶性行为的,由行为人承担一切责任,店铺不论何种原因,一律立即开除,不结算工资,其未接算工资作为对店铺的名誉损失赔偿;
健康证办理6、店铺按规定每个月安排三天带薪休息,其他详见员工考勤制度,本人在入职培训时已学习并认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另做安排,另期间辞职员工是不享受国家规定待遇);
7、住员工宿舍服从统一安排,本人造成物品损坏,承担对应经济赔偿;店方发放的工作服由公司先行垫付购买,领取之日起不满六个月离职的,离职时扣除工作服费用。
8、弘扬社会公共道德,不偷吃、偷喝、偷盗店铺的任何物品,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立即开除;敢于同损害店铺利益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9、本人声明并保证自己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和其他任何疾病,如有虚假以及本人在店铺工作期间发生任何疾病(经国家职能机关认定的职业病除外),均与店铺无关,我本人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及一切后果。由于本人疾病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本人自行离、
辞职或接受店铺的辞退处理。
10、本人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或本人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受伤或自身其他伤害,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店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如不能继续工作,本人自行离、辞职或接受店铺的辞退处理;
11、本人自愿接受店铺的工作时间安排,认可店铺的工资构成体系.接受本人的加班工资、福利补贴等包括在工资总额内;为方便缴纳本人的“社保金”,本人接受店铺将“社保金”款项随工资发放,由本人自行安排缴纳,绝不会因“社保金”等社保问题与店铺纠缠;
12、本人必须配合公司统一签订国家相关劳动合同。
13、本人因工作失职、失误给店铺带来的经济损失,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14、须知中未提及的事项,按店铺相关规定执行;本须知条款视同入职聘用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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