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是做好监测工作的基础,前期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一)明确责任机构开展草原监测的省(区、市)要落实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各省(区、市)的草原监测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省(区、市)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开展草原监测工作的部门,要具体落实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成立技术组各省(区、市)要根据监测工作的需要,成立由草原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的技术组,负责本省(区、市)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制定工作计划各省(区、市)根据年度全国草原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四)确定调查路线和布点区域根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下达的样地任务及选择原则,在认真分析和全面了解本省(区、市)草原植被分布特征的基础上,划定样地选择区域,可先确定到县(旗)。
(五)组建地面调查小组为完成地面调查任务,组建若干个地面调查小组,按确定的调查路线和样地布点区域,分别开展地面数据采集和访问调查。每组一般不少于4人,且有一名草业科学专业的技术人员。
(六)开展技术培训为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完成,省级监测职能部门应组织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可以集中组织,也可以先培训小组长,再由小组长对组内人员进行培训。
(七)收集有关资料自然条件概况,包括全省草原资源、气候、地貌、土壤等方面的情况;社会经济概况,包括人口、农牧业产值、土地利用情况等;畜牧业生产概况,包括畜结构、饲养方式、草原建设、饲料来源等;自然与生物灾害发生情况等。
(八)物资准备每个调查小组需准备以下器材:1平方米样方框2个、刻度测绳1个、卷尺1个、剪刀2-3把、枝剪2把、便携式天平1个、野外记录本4个、铅笔4支、橡皮1块、卷笔刀1个、GPS1台、数码相机1台、计算器1个、样品袋(25×30cm,若干)、标本夹、标签(若干)、地形图、草原资源图、调查表格、生活用品(常用药品等)、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地方可准备卫星影像图。
二、样地设置
样地应选择在相应落的典型地段。样地内要求生境条件、植物落种类组成、落结构、利用方式和利用强度等具有相对一致性;样地之间要具有异质性,每个样地能够控制的最大范围内,地貌、植被等条件要具有同质性,即地貌以及植被生长状况应相似。草原植被样地面积应不小于100公顷,荒漠植被样地面积可适当扩大,在此范围内设置样条和样方。此外还要考虑交通的便利性。
样地的设置原则是:
(一)所选样地要具有该类型分布的典型环境和植被特征,植被系统发育完整,具有代表性。
(二)样地选择中,应考虑主要草地类型中优势种、建种在种类与数
量上变化趋势与规律。例如草原沙化、退化监测样地设置应能反映出梯度变化趋势。
(三)山地垂直带上分布的不同草原类型,样地应设置在每一垂直分布带的中部,并且坡度、坡向和坡位应相对一致。
(四)对隐域性草原分布的地段,样地设置应选在地段中环境条件相对均匀一致的地区。草原植被呈斑块状分布时,则应增加样地数量,减小样地面积。
(五)对于利用方式不同及利用强度不一致的草原,应考虑分别设置样地,如割草地、放牧场、季节性放牧场、休牧草场、禁牧草场、有不同培育措施的草场、存在不同利用强度的草场等,力求全面反映草原植被在不同利用状况下的差异。
(六)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监测时,要同时选择工程区内样地和工程区外样地进行监测,其他条件如地貌、土壤和原生植被类型均需尽量保持一致。
(七)当草原的利用方式或培育措施发生变化时,及时选择新的与该样地相对应的对照样地,以监测上述变化造成的影响。
(八)样地一般不设置在过渡带上。
三、样方设置
样方是能够代表样地信息特征的基本采样单元,用于获取样地的基本信息。
(一)设置原则
1、样方设置在样地内。
2、沿任意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样方。选定第一个样方后,按一定方向、一定距离依次确定第二个、第三个等等。样方设置既要考虑代表性,又要有随机性。样方之间的间隔不少于250米,同一样方不同重复之间的间隔不超过250米。
3、如遇河流、建筑物、围栏等障碍,可选择周围邻近地段草原类型相同、利用方式和环境状况基本一致,具有与原定点相同代表性的地点进行采样。
4、为获得最接近真实的生物量,在被调查的样地内,尽量选择未利用的区域做测产样方。
5、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监测,要在工程区围栏内、外分别设置样方,进行内、外植被的对比分析。内、外样方所处地貌、土壤和植被类型要一致。不同组的对照样方尽量分布在不同的工程区域。
(二)样方种类
1、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草原样方
中国最大的草原样地内只有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植物,按表2内容进行调查。布设样方的面积一般为1m2,若样地植被分布呈斑块状或者较为稀疏,应将样方扩大到2-4 m2。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的高度:一般草本为80cm以下、半灌木及矮小灌木为50cm以下(且不形成大株丛)。
2、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植物草原样方
样地内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植物,且数量较多或分布较为均匀,则按表3内容进行调查,布设样方的面积为100m2。高大草本的高度一般为
80cm以上,灌木高度一般在50cm以上。这些植物通常形成大的株丛,有坚硬而家畜不能直接采食的枝条。如果灌木或高大草本在视野范围内呈零星或者稀疏分布,不能构成灌木或高大草本层时,可忽略不计,只调查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
(三)样方形状样方一般为正方形、长方形或圆形。对于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类植物的平坦草原,样方可为正方形(10m×10m)。对于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类植物的山坡地草原,也可为长方形(20m×5m),沿坡纵向设置。也可取半径为5.65米的圆形样方。
(四)样方数量一般情况下,一个样地内,不少于3个样方。面积大、地形复杂、生态变异大,应多设样方。灌木及高大草本类植物的草原,样地内可只设置一个100m2的样方,不做重复。
四、样地基本特征调查
样地基本特征按表1内容填写。
(一)样地号以省(区、市)的县(旗)为单位,按样地选择顺序依次编号,同一个县(旗)内,样地号不得重复。标准编号示例:如河北丰宁
-001,以此类推。
(二)样地所在行政区标明样地所在省(区、市)、县(旗)、乡(镇、苏木)村(嘎查)。
(三)草地类型指样地所在区域的草原类型。按中国草地类型分类系统中确定的类和型的名称分别填写。类指大类,如温性草甸草原;型指最基本的分类单元,如:温性草甸草原平原丘陵线叶菊型,也可直接写成:线叶菊、贝加尔针茅、羊草(参与命名的优势种植物至少2-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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