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拘留拒收后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为⽐较严重的违法⼈员,⾏政机关可以作出⾏政处罚决定,⾏政拘留是⾏政处罚的种类之⼀,那么⾏政拘留拒收后怎样处理?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政拘留拒收后如何处理
拘留所经检查,发现被拘留⼈员不符合拘留条件的,可以拒收当事⼈,并且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应当由医⽣对其进⾏健康检查,并填写⼊所健康检查表。
发现被拘留⼈⾝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员和被拘留⼈签名确认。
第⼗⼋条被拘留⼈有下列情形之⼀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不满⼀周岁婴⼉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具有上述情形之⼀的,拘留所应当⽴即出具建议另⾏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政拘留程序违法补偿
公安机关违法拘留⼈的,权益受损⼈按如下步骤要求赔偿
治安拘留
1、赔偿请求⼈先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在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时⼀并提出。
2、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起两个⽉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决定赔偿的,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作出决定之⽇起⼗⽇内送达赔偿请求⼈。要是公安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也会在⾃作出决定之⽇起⼗⽇内书⾯通知赔偿请求⼈,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若是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还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可以⾃期限届满之⽇起三个⽉内,向法院提起⾏政诉讼。
4、若是赔偿请求⼈对赔偿的⽅式、项⽬、数额有异议的,或者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可以⾃公安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起三个⽉内,向法院提起⾏政诉讼。
5、⾏政赔偿诉讼由法院按照⾏政诉讼的程序进⾏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拘留所经检查,发现被拘留⼈员不符合拘留条件的,可以拒收当事⼈,并且通知拘留决定机关。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店铺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