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处罚种类具体有哪几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处罚种类
  二、治安处罚怎么缴纳
  我国最新规定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执行包括当场收缴和到指定银行缴纳两种。
  (一)当场收缴。对当场处罚给予二十元以下以及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
治安拘留  (二)到指定银行缴纳。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应告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增加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的,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仍应执行。
  法律依据在《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被处罚人对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治安处罚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国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