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及流程(参考)
第一篇: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及流程(参考)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要求与流程(参考)
一、答辩前期工作及要求
1、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2、已通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抽查送审;
3、资格审查合格(学术论文、成绩等合格;同等学力人员参照学校学位办发的《河北大学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第四条);
4、已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内审(查重);
5、统招研究生已通过毕业审核;
6、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
平台》填写完整。
7、已交清全部学费、答辩费用。
8、各专业研究生于答辩前20天到教育处领取学位呈报表(一式二份),填报完整后于答辩前15天收齐交回教育处,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答辩。
9、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担任。
10、论文答辩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决议书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上交教育处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1、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答辩记录纸在教育处公共邮箱里下载)。
12、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
1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
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取消申请资格。
二、答辩流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过程(宣布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
2、答辩秘书简单介绍硕士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政治思想表现;
3、硕士生要求运用PPt技术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约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研究生答辩(10-20分钟);
5、休会,所有答辩研究生回避,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1)答辩秘书宣读前期专家论文评阅意见;
(2)评定研究生的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3)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遵循导师回避制度);
(4)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5)签署答辩决议书;
6、答辩会复会,所有答辩研究生进入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和投票结果;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三、答辩纪律
1、所有参加答辩的人员,必须服从答辩组老师的安排,遵守答辩现场纪律,不得喧哗、私下议论;
2、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时到达答辩现场,遵守演讲及答问的时间规定;
3、答辩组教师提问,研究生要认真记录,并在提问结束后现场作答;
4、列席者可书面提问,征得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也可口头提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酌情处理。
四、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主席: 答辩委员: 秘书:
五、本次答辩其他事项 时间: 地点: 学生:
教育处 2016.5.12
第二篇: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在职研究生包含工程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及高校教师等人员。
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在职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交清全部培养费,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在职研究生学制2.5—3年(最长不超过5年)。按入学时间计算,论文答辩最早可于入学2.5年后举行。
二、提交答辩材料和电子论文
1、在职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向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答辩申请表。
2、申请人将电子论文提交给校内导师审核,导师认可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邮箱**************,)。
3、学位办对电子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论文复制比低于20%(含20%)的视为合格,可以参加答辩。复制比在20%~40%(含40%),要求导师对论文复制部分进行认真比对,加强指导并监督学生重新修改,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复制比在40%以上的,必须认真修改论文后提交电子论文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二次检测复制比仍高于20%的,推迟半年答辩。
三、论文形式审查和论文评阅
凡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生自行打印3本论文提交导师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参加研究生处组织的论文“盲审”。
如有两位评阅人的评语皆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意见,则增聘一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如增聘评阅人评语亦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可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确保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并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若一年内不能再次提出申
请,或再次申请后评阅仍未通过,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1、由导师提出答辩委员会名单、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席一般由校外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限1名)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研究生需在答辩前一天张贴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人最迟应于答辩前三天将装订好的论文送给各位评委审阅,以利于评委在答辩时提问。答辩人提前准备好汇报用PPT(一般为25分钟左右)。
3、申请人答辩完成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和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学位授予
信息等有关申请材料。
注: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学位”下载。
第三篇:工程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工程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一、申请答辩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凡在规定学习期限已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学分(04级之前≥30学分,04级及之后≥26学分,07级以后≥32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工程硕士,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流程:
进入【学生申请】——【读书报告管理】和【开题报告管理】分别录入相关信息。“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全文打印后由导师签字确认,交系研究生办公室留存,等待管理员审核。
注:①系统内提交读书报告管理、开题报告管理时报告内容及报告结论是有字数限制的,大约500字,只要把主要内容填写完整即可。
②读书报告为1篇(2008级为2篇)
③开题报告和论文申请间隔在半年以上,以所填写的开题时间为准。
④在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前,可以修改开题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修改。2 学位申请。满足论文提交条件的申请人登陆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版(学位论文格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导师登陆系统查看论文,确认论文有效后,待系研究生办公室管理员进行资格审查。论文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论文评审阶段。由导师推荐5个评阅专家,其中校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家2人,本校专家3人,并将评阅人的相关信息(注意: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的顺利进行,E-mail地址务必保证准确)提供给系研究生办公室。由系主任(或由系主任委托系研究生办公室有关人员)确定3位评阅人。
评阅专家登陆系统进行评审工作,网上提交评阅结果,并打印评阅书一份,签字后交系研究
生办公室。若论文评阅结果通过,可参加本周期答辩;若论文评阅结果未能通过,可再次提交论文进行评阅,但只能在下一个周期提交。
注:论文评阅结论中,“同意修改”和“小修改”都可以直接通过,“大修改”和“不通过”则需要进入下一轮申请。论文答辩。申请人通过登陆系统查阅论文的评阅结果,如果评阅结果通过,根据评阅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后,可进行论文答辩。进入【学位管理】——【答辩信息录入】,录入答辩的地点和答辩专家名单。由指导老师组织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5-7人,校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专家不少于2人。
三、答辩结束后,需将以下材料交系研究生办公室:
1、硕士学位申请书2本;答辩记录表1份;表决票(全部);评阅书3份
2、学位论文2本
3、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4、交正面免冠2吋蓝背景彩照片2张及该照片的电子版(要求:10k以下,长宽比为1.35:1,以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
5、个人信息一览表以邮件方式发给系研究生办公室老师
四、有关规定重申:
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职称的专家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3名,校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职人员不少于1名,根据学科学位委员会的意见,工程硕士不聘请同单位专家为评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