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门窗定型产品型号与材料代号编写规则
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幕墙、门窗定型产品的产品型号与幕墙、门窗用铝合金型材、附属产品等材料代号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幕墙、门窗定型产品的产品型号及材料代号的编写。幕墙、门窗定型产品的产品型号用3位数字表示,铝合金型材代号用6位数字表示,附属产品代号用5位数字表示。
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定型的幕墙、门窗产品的产品型号及材料代号的编写。关于未定型产品的型材、胶条代号的编写,仍沿用往常型材(YL-****)、胶条(YJ-***)代号的编号规则。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YDL 22.001        幕墙门窗定型产品  设计工作导则
4.3 产品型号编写规则
4.3.1幕墙类产品
4.3.1.1幕墙类产品型号由产品系统名称、产品系统序号等标记代号构成。
□    □    □
产品系统序号
产品系统名称(10-49)
4.3.1.2产品系统名称
10 -- 单元隐框幕墙;
规则门11 -- 单元明框幕墙;
12 -- 单元半隐框(显横)幕墙;
13 -- 单元半隐框(显竖)幕墙;
14 -- 框架隐框幕墙;
15 -- 框架明框幕墙;
16 -- 框架半隐框(显横)幕墙;
17 -- 框架半隐框(显竖)幕墙;
18 -- 花岗岩石材幕墙;
19 -- 微晶石幕墙;
20 -- 钢拉杆支撑体系点支式玻璃幕墙;
21 -- 钢拉索支撑体系点支式玻璃幕墙;
22 -- 桁架支撑体系点支式玻璃幕墙;
23 -- 单钢梁支撑体系点支式玻璃幕墙;
24 -- 索杆混合支撑体系点支式玻璃幕墙;
25 -- 肋驳接玻璃幕墙;
26 -- 吊挂式全玻璃幕墙;
27 -- 橱窗;
30 -- 双层幕墙;
31 -- 陶土板幕墙;
32 -- 陶瓷板幕墙;
33 -- 千思板幕墙;
40 -- 采光顶;
41 -- 金属屋面(含开合屋面);
42 -- 遮阳系统;
43 -- 栏杆;
44 -- 电气、电子组装产品;
48 -- 综合;
49 -- 备用。
4.3.1.3 产品系统序号为同一类中幕墙产品的顺序号。
说明:    (1)单元幕墙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10-13(3位数字的前2位);
(2)框架幕墙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14-17(3位数字的前2位);
(3)石材类幕墙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18-19(3位数字的前2位);
(4)全玻及点玻幕墙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20-29(3位数字的前2位);
(5)其它幕墙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30-39(3位数字的前2位);
(6)其它幕墙类装饰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40-47(3位数字的前2位);
(7)综合幕墙产品系统的名称编号为48(3位数字的前2位);
(8)备用的幕墙类产品系统名称编号为49(3位数字的前2位)。
注:幕墙产品型号示例
101 -- 表示单元隐框幕墙的第一种定型产品;
112 -- 表示单元明框幕墙的第二种定型产品;
162 -- 表示框架半隐框(显横)幕墙的第二种定型产品;
173 -- 表示框架半隐框(显竖)幕墙的第三种定型产品;
183 -- 表示花岗岩石材幕墙的第三种定型产品;
201 -- 表示钢拉杆支撑体系点支式玻璃幕墙的第一种定型产品;
263 -- 表示吊挂式全玻璃幕墙的第三种定型产品。
4.3.2 门窗类产品
4.3.2.1 铝合金门
4.3.2.1.1 铝合金门的产品型号由产品系统名称、厚度系列(扇框)等标记代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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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系列(扇框)
产品系统名称(50-59)
4.3.2.1.2 产品系统名称
50 -- 非断热内平开门;
51 -- 断热内平开门;
52 -- 非断热外平开门;
53 -- 断热外平开门;
54 -- 非断热推拉门;
55 -- 断热推拉门;
56 -- 非断热地弹门;
57 -- 断热地弹门。
4.3.2.1.3 厚度系列(扇框)
1 -- 45;
2 -- 55;
3 -- 60;
4 -- 70;
5 -- 80;
6 -- 90;
7 -- 100;
8 -- 125;
9与0 -- 备用。
说明:    (1)非断热铝合金门产品型号的第二位为偶数(3位数字的第2位);
(2)断热铝合金门产品型号的第二位为奇数(3位数字的第2位);
(3)假如备用的厚度系列(扇框)代号9与0经定义后仍不满足新定型产品的编号要求时,新定型的铝合金门的产品型号应在760-774之间(详见2.2.3条)。
注:铝合金门的产品型号示例
501 -- 表示45系列非断热内平开门;
533 -- 表示60系列断热外平开门。
4.3.2.2 铝合金窗
4.3.2.2.1 铝合金窗的产品型号由产品系统名称、厚度系列(扇框)等标记代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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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系列(扇框)
产品系统名称(60-75)
4.3.2.2.2 产品系统名称
60 -- 非断热内平开(内倾)窗;
61 -- 断热内平开(内倾)窗;
62 -- 非断热外平开窗;
63 -- 断热外平开窗;
64 -- 非断热推拉窗;
65 -- 断热推拉窗;
66 -- 非断热外上悬窗;
67 -- 断热外上悬窗;
68 -- 非断热中悬(立转)窗;
69 -- 断热中悬(立转)窗;
70 -- 非断热折叠窗;
71 -- 断热折叠窗;
72 -- 非断热提拉窗;
73 -- 断热提拉窗。
4.3.2.2.3 厚度系列(扇框)
1 -- 50;
2 -- 55;
3 -- 60;
4 -- 65;
5 -- 70;
6 -- 75;
7 -- 80;
8 -- 90;
9 -- 100;
0 -- 备用。
说明:    (1)非断热铝合金窗产品型号的第二位为偶数(3位数字的第2位);
(2)断热铝合金窗产品型号的第二位为奇数(3位数字的第2位);
(4)假如备用的厚度系列(扇框)代号0经定义后仍不满足新定型产品的编号要求时,新定型的铝合金门的产品型号应在760-774之间(详见2.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