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含各类护理资格证书),民族为汉族,女性不限。
2. 二年以上中级、副高级职称以上,临床、康复、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服务、教学、护理卫生管理等未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其工作满两年(含)及二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正常视力(含盲)、听力和言语表达能力及良好的胸廓超声检查结果。
3. 本科学历以上,健康理学或医学相关专业毕业,不限专业。
4. 需要参加《基础医师学习大纲》系统学习、模拟考试和考试班培训。
二、报考条件
1. 申请人持有上述资格,经当地多参与单位的会诊审核,综合考虑单位招聘标准、医疗室工作机制及报考者的职业技术发展潜力等因素筛选合格考生,择优推荐,且要求经过考评合格。
2. 报考前,要求参加考试之前,具备《基础医师学习大纲》系统学习、模拟考试和考试班培训要求,科任考试,科、专业考试。
3. 报考时,需提交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不含护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常视力证明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省卫生厅考试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健康证明复印件;工作证明和在职期满半年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有报考意愿的材料(有利情况)。 护师考试资格报考条件
4. 须按照《基础医师考试大纲》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考试,以及模拟考试和考试班培训,凡报考人员报名及参加全国计算机考试需缴纳一定费用。
5. 参加考试的申请者,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是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以确保监考过程的真实性。
6. 具备本考试资格考生经下列程序参加本次考试:
(1) 将考生申报表带齐证明材料到考生所在单位报名,本人缴费(入场费500元/人,考试费800元/人);
(2) 考生自行报名及参加模拟考试,并参加考前培训;
(3) 由培训单位推荐合格考生,报送到省、市卫生广东卫生联合体,并在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4) 由省、市卫生广东卫生联合体将合格考生的报考数据上报到卫生部考试中心审核;
(5) 卫生部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并登记核发《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6) 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拥有者可在省、市卫生事业单位任职或接受培训,从事医疗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