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1500字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要求
1. 考试科目:根据各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2. 分数要求:各研究生招生专业设定不同的分数要求,考生需达到相应的最低分数要求。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 公共科目: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涵盖通用素质、学科基础以及逻辑思维等内容,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2. 专业科目:根据各研究生招生专业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可能包括笔试、面试和实验等。
三、复试名额和录取比例
1. 复试名额: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复试名额。
2. 录取比例: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其他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比例。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 复试时间: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确定复试时间。
2. 复试地点:复试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校内的指定场所。
五、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
1. 复试程序:复试程序包括报到注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具体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
2. 评分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表现以及其他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六、复试成绩和综合评价
1.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各个环节的评分综合计算得出。
2.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考生的复试成绩以及其他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确定考生的最终综合排名。
七、复试录取名单公示和资格审核
1. 录取名单公示:根据考生的最终综合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指定时期公示。
2. 资格审核:公示期内,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办法和投档原则
1. 录取办法:根据拟录取名单,按照投档原则,依次录取考生。
2. 投档原则:按照考生的最终综合排名顺序,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
九、复试不录取和复试重复的处理办法
1. 复试不录取:对于复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复试重复:对于复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下一年度考研报名时继续参加复试,并与当年考生一同参与竞争。
十、投档后的资格审核、录取名单公示和录取通知
1. 资格审核:投档后进行资格审核,对投档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核验,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录取名单公示:对审核通过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招生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的,将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3. 录取通知: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录取通知。录取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或以书面形式寄送录取通知书。2023年考研时间定了
以上为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具体操作事项将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另行公布,敬请关注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