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对明星恋情曝光的报道倾向
作者:时吟雪
来源:《文学教育》 2015年第12期
    时吟雪
    内容摘要:明星们的私生活向来是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年轻一代人尤其乐于关注明星的感情问题,每每有媒体曝光明星们的恋情问题,该报道无疑都会成为大众讨论的一大热点新闻。然而,不同媒体对于不同明星恋情曝光的问题都会产生一定的报道倾向,此文重在讨论媒体对明星恋情曝光的报道倾向及其原因。
    关键词:媒体 明星恋情 报道倾向
    今年不少明星的恋情被曝光,媒体们对于明星恋情曝光的报道倾向也各不相同,有些媒体对于同一个明星的恋情曝光的报道态度甚至呈现出天壤之别。
    一.近年媒体对明星恋情报道倾向现象描述
    1、新媒体注重原始资料传播与时效性
    “新媒体就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1]新媒体的特征具有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化。新媒体推动了自媒体的产生,即“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简言之,也就是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如博客、微博、、论坛/BBS等网络社区。[2]这样一来,任何人在任何场地都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传播一些爆料内容。明星王菲与李亚鹏离婚的消息最先就是由网友在微博上发布的夫妻二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图揭开面纱的。
    陈赫张子萱、王菲谢霆锋等明星的恋情曝光,风行工作室经过一段时间的踩点拍摄,录下了他们恋情的铁证,通过图片、视频等格式上传至网络。其他媒体网站纷纷转载报道,通过不同手段剪辑,网友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风格的新媒体,尽可能详细的关注明星们的恋情。
    2.传统媒体靠版面和标题吸引眼球
    在网络时代,受时效限制的纸媒的娱乐报道面对庞杂的新媒体上的娱乐信息,就明显的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传统媒体由于时效性受到了严重限制,传播手段与方法也远不如新媒体便捷、多样,最重要的是其互动性远远比不上新媒体。现在大部分读者的生活节奏非常快,他们关心的是:这件事是否是需要知道的?是否需要认认真真地读下去?[3
    既然比速度比不过新媒体,那么纸媒的标题只有有观点、有韵味、有趣味、有时尚感,才能先声夺人。不难看出许多传统媒体对于娱乐新闻的报道(尤其是明星恋情曝光的报道)经常会采用爆炸性标题、夸张配图等手段以吸引读者眼球。在此过程中,传统媒体很难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报道,必须加入一定的主观彩以迎合读者的情感偏向。比如,随机抽取武汉地区10份传统媒体对于陈赫与张子萱的恋情报道并不看好,纷纷采用类似《“好男人”陈赫出轨》等作为标题,并选用其在电视剧《爱情公寓》中的经典好男人曾小贤扮相作为配图。即使陈赫不得不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出轨,与张子萱是离婚后的自由恋情,这些媒体也并未买账。
    二、媒体对明星恋情曝光的报道倾向差异及原因
明星搜索
    1.明星形象与个人作风
    众所周知,文章向来以“好男人”形象出现在影视屏幕之上。《奋斗》里的向南、《雪豹》里的周卫国、《裸婚时代》里的刘易阳、直到《小爸爸》里的于果,一系列好男人形象让文章在收获人气和名声,他在颁奖典礼上对爱人马伊琍的景点告白也一度成为佳话,他本人甚至成了新一代“三好”青年、“国民男友”的典范。然而正在他的爱情和事业双丰收的时候,他因为出轨被拍,后又引文道歉态度不佳,被众人所诟病,事发当日微博统计表示,约有87.4%的网友均对此事表示愤怒,表示文章的现实形象与影视形象相去甚远,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无法接受。
    与之同类的还有男星陈赫,陈赫因为出演电视剧《爱情公寓》系列被大众熟知,其经典台词:“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一度成为网络流行语。然而2014年,风行工作室根据蛛丝马迹拍到了陈赫的新恋情。他一度隐瞒离婚真相,并和妻子仍以夫妻身份参加娱乐节目,欺骗观众。事后不仅微博求饶,更是晒出离婚协议力争自己没有婚内出轨,可惜一切都是徒劳,网友们并没有停止在网上对陈赫的谩骂与诅咒。
    汪峰与章子怡订婚,不料汪峰一发出微博就遭到无数谩骂,由于汪峰有过数段婚史、平日生活作风不检点等问题,随机调查其微博下前100条微博评论,几乎没有一条是支持他祝福他的。充分说明了明星由于自身作风的问题会直接影响网友们对他们的看法与评价。媒体也会在深入了解读者的基础上做出一定的报道偏向。
    由于角赋予明星的形象与其在现实生活中本身的作风完全背道而驰,不少网友的直接感觉就是自己受到了欺骗,因此把自己对明星的愤怒,加以对其道德的批判与指责,引起千万网友的共鸣。媒体往往会抓住大众们的情绪走向,在“内容为王”的时代[4]顺应常理,更好的制造卖点。
    2.娱乐公司等幕后推手
    为了明星的前途与经济利益,娱乐公司、公关团队往往会成为幕后推手的主要力量之一。媒体有时会被各种力量限制,从而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喜好及网友主流感情而进行报道,甚至会进行选择性报道,
模糊焦点,从而导致部分不知道真相的网友被媒体引导,淡化明星恋情的本身,而更多的关注其事业的发展方向与趋势。
    新媒体时代,以微博为首的社交平台涌入了大量的“意见领袖”、“水军”、“僵尸粉”,导致部分情况下,微博的统计数据以及网友态度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媒体的报道倾向。微博搜索排行榜按照关键词搜索,难免会产生以偏概全的情况,网友们在碎片化时代可能会产生歧义或者误解。
    3.媒体的一贯偏好
    媒体的一贯作风与偏好会影响媒体对于明星恋情的报道倾向。有些客观公正的综合性媒体为了保持其一贯严谨的作风,会淡化对于娱乐版面的报道。
    部分机关报甚至选择降低明星在其媒体的出现频率,以强化其媒体的主题思想、突出主题。然而有些态度强硬的媒体,或者专门的娱乐媒体则会更多的突显其一贯的娱乐作风,在标题、内容上都会更加劲爆,呈现出明显的媒体报道倾向,以博取眼球、收获名气、获得经济利益。比如,风行工作室是2006年11月成立的一个非常专业的团队,是内地第一支成立的狗仔队。现在工作室共有6-7人,卓伟和冯科是核心成员,擅长跟踪、偷拍、调查,前者擅长文字,后者精于偷拍。风行成立至今,爆出过很多重磅八卦。“风行”成立至今,爆 出过很多重磅八卦,包括首次曝光赵薇与王励勤的恋情、张斌和胡紫薇复合、夏雨与高圆圆牵手、顾长卫与神秘女子幽会等等。他们的职业底线就是不违法,只是用镜头和报道去还
原明星生活的真相。2014年许多娱乐圈明星的婚外恋情问题均由风行娱乐工作室曝光,引起一定的风波。
    三.解决办法
    1.明星不刻意隐瞒恋情
    公众人物其实是人格权及其保护中的一个概念,是民法的概念,同时也是新闻学的概念。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要让渡一部分隐私权。[5]
    公众人物占有相对多的社会资源,他们从社会取得利益的同时,应当考虑到自己应该承担相对多的社会责任,这样才可以做到权利义务的均衡;其次,文体界明星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大众的关注,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并不真的介意媒体报道自己的一部分隐私,因为至少可以通过曝光来提高相对多的社会关注,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6]
    明星如果主动公布自己不敢违背道德伦理的恋情、平时检点作风,更多的是换来的祝福与支持声,比如周杰伦与昆凌恋情被曝光之后,周杰伦表示:“既然被拍到了,那主动承认就好。”网友们虽然诸多不舍,却也能大方送上祝福与掌声,而相比之下那些恋情被拍多次仍然不承认的明星们,如果最终不得不否定自己之前说的话而被迫承认,结局一般都会背上“欺骗大众”、“不敢承担”的骂名。
    2.媒体公正客观报道
    媒体在报道公众人物隐私的时候,应该有以下三方面的限制:其一是公共利益原则,即大众知情权不得侵犯与公众利益无关的隐私。其二是不得滥用权利原则,即不得恶意捕风捉影去推测,甚至编造公众人物的隐私去达到某种目的。其三是公众人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原则,即不得以侵害人格尊严为目的对公众人物加以报道。[7]
    媒体始终应该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兼顾时效性与真实性。这样一来不会对大众产生导向影响他们的判断与想法;二来不会违背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与法律底线,有利于媒体的长远发展。
    3.大众抱以平常心
    娱乐圈的内部可能永远难以为外人所知,加上各种势力的搀和,媒体对于本来就特殊的娱乐明星恋情报道或多或少会产生一定影响。观众其实心知肚明,但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的确难以判断与深究。
    作为大众,可以选择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媒体进行信息的获取,提高自身判断力与感知力,最重要的是要抱以平常心,不跟风、不人云亦云,这样媒体的报道倾向慢慢地会不那么明显,做到只告知大众事实,减少干预大众对于明星恋情的判断。
    注释: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新媒体下的定义
    [2]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的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概念
    [3]作者单位:生活日报文体专副刊中心
    [4]维亚康姆公司(viacom)总裁雷石东是这样阐述的:“传媒企业的基石必须而且绝对必须是内容,内容就是一切!”
    [5]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民商法前沿》
    [6]引自权利义务均衡理论
    [7]《明星隐私权与大众知情权的较量》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