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房案例两则
以所购⼩产权房设定抵押,如何判断法律效⼒
2005年7⽉,在西安做⼩⽣意的徐某在西安城郊购买了⼀套⼩产权房,该房屋由某开发商与村委会和乡政府联合开发。徐某在售楼中⼼⼀问,知道房屋办不了产权证,但是镇售⽅承诺⼀旦具备条件就给全体买受⼈办房产证,并且这⼀承诺得到了乡政府的认可。由于价格便宜,徐某最终把房⼦买了下来。
2007年12⽉,由于⽣意周转需要资⾦,徐某想把房⼦抵押给银⾏进⾏贷款,但是银⾏在考察徐某提交的有关资料后,认为徐某的房屋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依法不能够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拒绝了徐某的贷款申请。⽆奈之下,徐某转⽽向⼀家典当拍卖公司提出将房屋典当,最终典当公司经审查,认为虽然房屋没有产权证,但是由于徐某贷款⾦倾不⾼,同意借给徐某⼈民币5万元。小产权房能买卖吗
所购房屋为⼩产权房,遭遇拆迁维权难
⼩产权房⽐商品房价格便宜,是客观事实。然⽽,购买⼩产权房⾯临诸多不确定性,有极⼤的法律风险。2007年9⽉,⼤学毕业不久的⼩陈依靠家⼈的资助,在郑州市某⼩区购买了⼀套“⼩产权房”,价格每平⽅⽶2000元,远⽐附近的商品房价格低。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陈明知其所买的房屋不能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证。但是⼩陈认为:既然房⼦在
这⼉,就不怕它跑了。2008年6⽉,⼩陈在⼩区⾥听到⼀个消息,由于城市规划调整,⾃⼰所居住的⼩区不符合城市规划,⽽且是违法占⽤农⽤地开发的房屋,将⾯临拆迁。但是,由于⼩陈所购买的房屋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陈担⼼⾃⼰可能没有办法取得拆迁补偿费。“不能让⾃⼰买房的⼗⼏万元打了⽔漂”,于是,⼩陈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购房合同⽆效,并全额退还购房款和装修款。⽽⼩产权房的开发建设⽅态度很坚决:“房⼦的买卖是经双⽅⾃愿的,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前买卖合同已经履⾏,房屋已经⼊住,不能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