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思维差别之圆满分二:一、五自圆满 二、五他圆满
之前认定了闲暇的涵义:远离了八种无暇,有修法的时机,而称为闲暇,并且在自身上一一肯定:我真幸运,脱离了这种无暇状态,得到了这种闲暇,才知道自身具足闲暇的体性。在了解体性以后,还要使它具体化,进一步思维:这闲暇人身有哪些方面的圆满?这就叫“思维差别的圆满”。而差别又分成自缘、他缘两方面,为此要思维五自圆满和五他圆满,合起来会认识这闲暇人身上的圆满德相——十圆满。
今初(五自圆满)
· 法轨
如龙树云:“人生中根具,业未倒信处。”不得人身,则不遇正法故,人身为所依圆满。若生无法的边鄙地,则不遇正法,而今生于正法的中土故,境圆满。若根不具,则成法障,而今远离如此过失故,根功德圆满。若业颠倒,则常行不善,而违背正法而行,而今于善胜解,故意乐殊胜圆满。于正信之处诸佛圣教若不起信,则心不向法,而今心能转趣正法故,正信圆满。此五者需要观待自身而具足故,称为“自相续缘的五圆满”。
心要提示:
1所依环境等指差别,针对每一种差别圆满,由特定因相而发起认识;这又透过正反面的对比来看到“圆满”的涵义,即圆满是相对缺陷而看到的。
2在每一类差别上,一次抓住一个要点思维,而且是对比思维。
此段引导文先透过教理认识五种圆满的涵义,之后结成五自圆满的定义相。
首先出示龙树菩萨的教证,这是以教成立。“如”字说明是按照龙树圣者的说法,以下再以理来证成。“故”前是理由,“故”后是宗义。“圆满”是要认识的地方,“所依”“环境”等是所要认识的圆满之差别相。而五方面的圆满都是就学法而言,因此一一要加上“学法的”三字,也就是“学法的所依圆满、学法的环境圆满、学法的根德圆满、学法的意乐圆满、学法的正信圆满”。为了了解它必须透过理由,而这个理由是先反再正,透过反面看到那种情况不具足学法的因缘、有缺陷,从而认识自身具足圆满。
譬如在所依上,如果没得到人身,得到畜生的身体或者饿鬼的身体,就遇不到正法。可见,他的所依上有缺陷或者根本不具学法的机缘。我现在得到的是跟他不同的人身,由此就能认
识到,我在学法的所依身上特别圆满。
再者在人当中,如果生在没有正法的边鄙地,那环境是相当不理想的,一点法都遇不到,得了人身也还是空过。而我现在不仅得了人身,而且生在正法昌盛之地,因此是学法的环境圆满。
再者,虽然生在正法昌盛之地,是中土人,然而出现了诸根残缺的相,譬如眼盲、耳聋、舌哑等等,这样即使法放在面前,或者传法师在旁边教授,也还是有很多学法的障碍,这就是学法的根功能不具足。而我现在不仅得人身,生中土,而且处处能缘到很多圣法的文字、音声等等,根是非常健全的。眼能看法、耳能闻法、舌能诵法、意能念法思维法、身能礼敬法供养法等等。诸如此类,就发现学法的根功德特别圆满。
再者,如果是六根健全者,又处在中土,然而业行颠倒了,被五无间等很重的业控制住了,或者说他已经是邪性之人,有那种邪的性格,常作不善,那就与法背道而驰。即便根功能具足,遇到了法,甚至听到了法,他仍然去做杀生、邪淫等等,这样就根本不能如理行法。而我现在不仅得人身、生中土、具六根,而且遇到法的时候,对法有胜解,最相信法了,那种在法上的胜解力没人能夺走。即使刀架在脖子上我也不退信仰,即使用多少万贯黄金贿赂,
我也不退失在法上的信念。也就是对法有一种胜解,日日夜夜以法为重,以法为依,认为善是最好的。其实,正法的内涵就是善心善行,对于善特别喜欢、特别胜解,那意乐就是圆满的。佛经里也说“善男子善女人”,可见受法之人必须贤善。现在我对善有胜解,这就是学法的意乐很圆满。yuzheng
之后为了走法道,必须以佛为师,依教法作出的指示而行。对于佛的一代教法,有信心才能趣入。假使是个善人,如果对于一大藏教的佛法——小大密三乘体系的法藏不起信心,或者信心有局限,那也不可能趣向佛法。佛法毕竟是非常深广的事情,如果心不向法,即使具足其他条件,也还是在法上寸步难行。而我自身不但有很好的意乐,而且对于法特别有信心,心里确实能够转入法、趣向法,法一来了以后,我没有障碍直接就进去了。很多人见到法还犹豫、还退缩、还狐疑,甚至起邪见。但至诚的情况不是这样,见到高高低低的法都很喜欢,以天生的善根、信心,直接就能趣入。这样看来,我具有学法的正信圆满。“信为道源功德母”,有信心就能开启一切佛法上的妙道运作,能够启发出世出世间越来越深、越来越广的功德,这多么殊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