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审计,破产审计的⼯作内容有哪些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项⽬和财务收⽀进⾏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性经济监督活动。什么是破产审计,破产审计的⼯作内容有哪些?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破产审计,破产审计的⼯作内容有哪些
破产审计是以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据的活动,其运⽤特定的审计⽅法,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经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相关责任进⾏监督、审查与评价,⽤以维护债权⼈、债务⼈和第三⼈的合法权益。
破产审计是经法院裁定企业正式进⼊破产程序后所进⾏的审计。此项审计的委托⼈多为破产清算组,其⼯作由清算组组织的审计⼯作组负责具体⾏使,向清算组负责并汇报⼯作。审计⽬的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裁定破产⽇的账⾯数进⾏核实确认,清算组将向债权⼈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法院裁定破产⽇间的审计核实情况。企业通过本单位申请或债权⼈提出要求破产清偿到期债务,经⼈民法院受理作出“民事裁定书”并依法进⾏破产还债的,由⼈民法院指定有关⼈员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全部财产,委托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协同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审计和评估,为破产清算和清偿债务提供依据。
破产审计的⼯作内容
企业破产审计的⽬的是维护债权⼈、债务⼈、第三⼈的合法权益,因此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员组成,其具体的⼯作内容是:
1、审查企业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帐⽬、报表,达到清算⼯作的要求。
3、组织对破产企业财产的盘点⼯作。
4、处理好破产企业的呆帐、坏帐的核销。
5、处理好破产企业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作。
6、向清算组提交破产企业审计报告。
破产企业审计⼯作,是企业破产清算⼯作的⼀项⼗分重要的⼯作,通过审计,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过低和过⾼的审计结果,可能造成资产流失,也会不同程度地损害债权⼈、债务⼈和第三⼈的利益,审计⼯作的结果,是破产财产处理的基本依据,法定程序,清算组应⼗分重视这项⼯作,以其客观、公正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为⼈民法院顺利审结企业破产案件奠定好基础。
破产审计的重点
权证是什么破产审计重点是对经法院裁定破产前六个⽉之内仍在持续经营阶段的会计信息进⾏再确认和监督,对破产裁定⽇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审计和核实。其适⽤的会计法规应以现⾏的会计制度为准。由于企业已进⼊破产程序,对其不再持续经营的相关科⽬,除需报批核销的有关资产科⽬如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外,对其他不再持续经营的有关科⽬如待摊费⽤、应付⼯资、应付福利费等科⽬,要弄清事由,进⾏分析研究后按规定转作损益,对不宜转作损益的,应列出明细清单留待清算期中再作处置。具体来说,审计重点为:
1、对审计资料进⾏复核
由于破产前的审计时点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接⼿破产审计时,应将破产前审计中提供的“审计账项调整表”逐项核对企业是否作了调账。对破产前审计的基准⽇到裁定破产⽇的会计事项进⾏审计核实。
2、按照《破产法》规定,对下列事项应提请破产清算组、法院批准或裁定:
1)对各项资产(包括现⾦、银⾏长期末达账、有价证券等)的溢缺原因清算组要组织专⼈核实,确实⽆法查明的,应提出核销建议。
2)对委托加⼯材料和委托销售的产品应进⾏函证或上门核对,经核对有差额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账务处理。
⽆法查清原因的应作说明,提出核销意见。
3)对待摊费⽤、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账户中已形成费⽤损失部分,作进⼀步核实后,提出核销的建议。
4)对⽆形资产应在进⼀步核实后,确定其中已⽆实际价值需要核销的数额提出核销建议。
5)对负债,应结合清算组的债权申报⼯作,要编制“账⾯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对⽆法确定原因的差
额款提出处理意见。
3、对控股联营投资,应进⾏对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调查,确定应收回的投资本⾦和收益。对法院裁定联营企业⼀并破产的,应对该联营企业进⾏彻底审计,并将联营企业资产负债纳⼊破产企业⼀并清算。
4、对下述事项应进⼀步落实:
1)超过3年不能收回的应收款数额及虽未超过3年,但确实⽆法收回的应收款数额。
2)取得房屋、⼟地的所有权及使⽤权证,明确产权归属,进⽽确定其中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数额。
3)⽤作抵押财产的有关资料和财产数额。
4)⽤于企业福利性设施的数额及相关资料。
5、按审计法规要求还应对下列事项逐项核实:
1)对收回的各项资⾦,应查清来路,验证其是否正常,是否全部⼊账。
2)对各项⽀出着重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尤其应注意有⽆作弊、虚列⽀出,甚⾄贪污私分的问题。
3)复核各项应计费⽤的计算是否正确,如各项借款利息、折旧费、应付⽔、电、⽓费等是否已经⾜额计提⾄裁定破产宣告⽇(可发询证函)。
4)审计是否正确计提了各项税款(可发询证函)。
5)有⽆擅⾃归还未到期负债问题。
6)对减少的资产应审查减少的合理性、合法性,尤应注意是否饿故意压价出售,⽆偿转让、隐匿、私分等问题。
7)审查有关账项的调整,核销情况,检查其理由是否充分,有⽆擅⾃调减资产、调增亏损的问题。
8)审查各项已实际发⽣的收⼊和⽀出,是否已全部⼊账。重点督促企业职⼯将⼿持的⽀出凭证(如医药费单据、差旅费单据等)及代企业收回的现⾦、有价证券、个⼈持有的备⽤⾦等全部交财务部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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