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是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使用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你有亲自拟写合同的经历吗?或许"赠与合同公证是什么"是你正在寻的内容,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赠与合同公证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订立的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
赠与合同公证【1】
问:什么是赠与合同公证?
答: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承受该赠与的合同。
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承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在决定采用公证形式订立赠与合同时,赠与人以及受赠人双方要共同、亲自来公证处办理。
问: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权证是什么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等);
3、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未再婚证明、配偶死亡证明等);
4、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
5、根据个案情况,公证员审理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赠与合同公证后,假如赠与人反悔,是否可以申请撤销赠与合同公证?
答:不可以。
《合同法》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假如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反悔的,只能去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问: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假如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其配偶(或者其别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别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赠与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假如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那么,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当。
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假如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财产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财产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办理结束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
6、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监护人应妥善保管未成年人承受赠与的财产。
什么是房产赠与合同公证【2】
一、 什么是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在房地产交易中,赠与是区别于买卖的一种房地产转让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别人的法律行为。
赠与人、受赠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谓的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互相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
二、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办理?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别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别人的人为赠与人,承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
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别人的文书。
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承受赠与的文书。
(二)假如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
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