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辩论赛反方资料
玩物丧志,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指迷恋于所玩赏的事物而消磨了积极进取的志气。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玩物丧志辩论赛反方资料,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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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未必定丧志,玩得好,不但对我们无害,反而可以开启我们的智慧。玩物就像一把无形的刀,一旦沉迷其中,会丧其志,甚至,会自毁,更甚者,危害家庭,危害社会。
楔子
玩物是否丧志,古今中外,很多有志之士有着自己不同的观点,在我看来,不论丧志否,不在玩物上,而是在我们个人的意志上。
那就一起来听听正反方的辩解
正方辩解:玩物必丧志。
反方辩解:玩物未必丧志。
正方辩解:玩物就像一把无形的刀,一旦沉迷其中,会丧其志。
反方辩解:而在我们中间,也有玩出智慧的人。
正方辩解:那些青少年去网吧上网,隐瞒爸爸妈妈,渐渐学会,走上迷途。
反方辩解:我国伟人,许多多玩出了名堂。我国的钱学森、
鲁迅对玩物的不舍,百草园就是他们的乐园。在课堂上偷偷阅读小说,这样玩物也没有丧志,还更加培养了鲁迅对文学的兴趣。
正方辩解:曾闻古训戒禽荒,一鹤谁知便丧邦。一句话,便评判了春秋时的卫懿公卫懿公非常喜爱鹤,从此,他就与鹤几乎能相依为命,与鹤相之相伴。最终,在卫懿公的';统治国家下,国家渐渐腐败,国破身亡。机专擅朝政,给国家造成很大的危害。
反方辩解:小明是个很听话很聪明的孩子。他的家长从来不让他玩,只让他沉浸于书海。他是个听话的人,为父母之为听,他认为家长是对的。他只能把书上的知识背下来,他不会操作,因为他的家人所作所为。于是,他的生活就这样被毁了。
正方辩解:北宋皇帝宋徽宗赵佶,喜好书画、蹴踘,整日沉迷其中,为了把玩这一喜好,肆搜刮民财,
穷奢极侈,荒淫无度,朝政荒废,民不聊生,最终酿成靖康之耻。《尚书旅獒》还曾说过: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反方辩解: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睡觉是一种休息,玩是一种更好的休息。学习学累了,玩一玩,休息休息,可以放松一下头脑,更利于学习啊!连玩都不玩一下,只知学习的人,不留给大脑一点空隙,学习也会学得不够好,适当的玩一下,放松一下,哪里会丧志呢?这样助于学习,还和友递进关
系等好处。
正方辩解: 玩物必定丧志,种种示例都表明了玩物必定丧志!
反方辩解:应该玩,必须玩。如果只是一个书呆子,只会说,不会做的话,对社会又有何用处?种种事例说明;玩物与丧志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玩物未必丧志。
依我看来,不论丧志否,不在玩物上,而是在我们个人的意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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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玩物丧志。就是说迷恋于所玩赏的事物而消磨了积极进取的志气,真的如此吗,我看未必。
魔术大师刘谦,七岁时的一次偶遇,让他爱上了魔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甚至于上课期间,常常痴迷于玩魔术,多次把硬币扔到讲桌上,面对老师的多次批评,他仍旧不改,整天痴迷于魔术。由于爱玩魔术,求学期间,不断钻研魔术知识及技巧,并立志长大做一名职业魔术师,他在魔术业日益陷入困境的今天,另僻蹊径,创立了魔术的新天地,可以说,刘谦的成功完全得益于他小时候的玩。
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小时候特别喜欢玩电脑,为了能玩电脑。他和同学成夜给电脑公司臭虫。在玩中,他爱上了这一电脑编程。他善于发现,善于思考,认为小型计算机是以后的发展方向,于是潜心研究,白手起家,最终成了世
界首富。
无独有偶,中国也有一位从小痴迷于电脑的行业精英,他就是泡泡网首席执行总裁李想。上高中那年,谎称为了学习,李想要求父母给他买了一台电脑,其实目的是为了玩游戏,但是仅仅玩了几个月之后,他就发现电脑游戏很无聊,但却因此对电脑硬件本身开始感兴趣了,几乎每天要把自己的电脑拆一遍再装上。中学六年,李想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给了计算机和互联网,。纵观比尔盖茨以及众多的IT行业精英,如果他们从小没有玩过电脑,便无法对电脑感兴趣,没有兴趣,也谈不上他们后来的成功。
爱迪生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兴趣从哪里来?小孩子接触新事物大都是从玩中开始的,如果不玩,没法接触新事物,也就没有兴趣,当然也就谈不上成功。而很多人的一生的职业基本上都源于自己
小时候的兴趣。人们常说,会玩的孩子最聪明,在生活中,会玩的孩子也总是领导者。因为要想会玩,就需不断地动脑筋,想办法,在玩中有新发现,新创造,玩可以开发孩子的智力。那些整天在家闭门造车,读死书,死读书而从来不会玩的人,虽说上学期间成绩尚好,最终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大创造,大成绩。
由此可见,玩物未必丧志,那些所谓玩物丧志的人,实际上是目光短浅,胸无大志的人,根本谈不上有志,何来丧志?真正目光远大,胸怀大志的人,玩物是不会丧失他的志向。
(妈妈的话:书香文苑阅读擂台赛刚刚落下帷幕,有关玩物是否丧志的辩论赛又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此话题对小学生来说,颇具挑战性,我在此胡诌一篇,和孩子们助威!)  玩物丧志辩论赛反方资料
辩论玩物丧志反方资料
玩意味着一定有玩的规则,要玩就必须遵守规则。玩的规则中最大和最重要的(母)规则是人生的(或叫社会的)规则,好比所有法律(下位法)都不得与宪法(上位法)相抵触,所有具体的玩的规则都必须在这个总的规则下进行。
所谓的玩物丧志是当事人违反了玩物的最大规则人生规则或叫社会规则。既然违反了规则,所以丧志之人不是玩物而是被物玩。那些沉溺于网络游戏不可自拔的人不是在玩游戏,而是被游戏玩。但玩物长志
就不同了,我方坚持:玩物本来是长志的玩物的过程能让人受到启发,增长知识,锻炼思维,这是因为玩的过程符合了基本的人生或社会规则,所以我们同时也看到许多玩物促进身心发展,全面提升个人素质的例子,玩到高级阶段就成了有利于社会或人类的创造发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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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我方立论会精辟阐述人生或社会规则是什么。
2、我方会将志诡为积极的志和消极的志。对于字典上玩物丧志中志解释,当然会有所防备。
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