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讲解员培训方案
为满足我县文物景点及旅游市场对景区(点)讲解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品牌工作,培养一支服务意识突出、服务技能精通的导游讲解队伍,推动我县文物旅游从业队伍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进一步提升旅游形象,县文物局、县旅游局决定举办20xx年文物景点景区(点)讲解员培训班。具体操作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县各旅行社招收的讲解员
二、培训内容:
 
1、旅游业发展概述、导游员礼仪
 
2、现场导游及导游技巧
 
3、导游业务知识
 
4、导游基础知识
 
5、旅游法规
  铜仁景点
6、宁乡旅游概况
三、费用
本着“培训有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换证的讲解员每人交30元,新招录的讲解员每人交50元。
四、发证
 
培训班学员经过考试合格,由县旅游局负责颁发“讲解员证”。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日—3月9日,地点:县旅游局行管科。
 
2、报名需填写讲解员培训登记表,需交免冠2寸彩照2张。
 
3、报名可通过所在旅行社集体报名。
篇二:讲解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导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导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夯实基础,打造海安旅游形象新名片,县旅游局决定对全县导游员、讲解员开展系统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规范我县导游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逐步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的高素质职业导游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县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专、兼职导游员、工作人员及景区(点)讲解员、工作人员以及持有导游证的部分社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省、市旅游政策法规;了解海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民间故事等基本情况;熟悉、掌握海安旅游线路、各景区景点、本地特产、旅游商品;导游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带团队基本技能、技巧;礼节礼仪等基本条件。
四、报名事项
(一)提交材料
学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