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由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引发的一系列诈
骗、、等犯罪猖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北大 法宝司法案例编辑组立足北大法宝数据,对侵犯公民个人信 息犯罪相关的司法案例、核心问题、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同时 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期为各界人士在相关领域提供借鉴和参 考。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情况日益 严重,近年来甚至已经发展到了猖獗的地步,由公民个人信 息的泄露引发的一系列、、等犯罪,严重 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良好的公共秩序、引发 社会信任危机。连续两年全国两会都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列 为讨论重点,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国家能 够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2018 年 3 月 15 日,《个人 信息保护法》 (专家建议稿)宣布起草完成,该建议稿已是 我国学界就个人信息保护发布的第三部,为保护公民个人信 息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编 辑组立足北大法宝数据——司法案例库强大的检索功能以 及专业的深加工水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相关的司法 案例、核心问题、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同时对此类犯罪的司 法案例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期为各界人士在公民个人信 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领域提供借鉴和参考。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变更沿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 罪在不同时期对罪名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北大法宝——司法 案例数据库在案由分类体系,通过罪名变革沿革注释功能,
从所依据的刑法条文、修正案以及相应司法解释对该罪名的
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第七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五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16 日起实施的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 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四)》对此做出了相应罪名的补充修改, 对刑法第 253 条之一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 》第
7 条第
1 款)新增罪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刑法第
253 条之一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 》第 7 条第 2 款)新 增罪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 年 11 月 1 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第十七条规定对刑法第 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进行了修改。 2015 年 11 月 1 日实施的《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六)》将罪名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同时取消出售、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直沿用至今。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罪重要司法案例利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的聚类筛选 功能,我们可以快速检索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 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侵
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法宝推荐的重要司法 案例。本次精选了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 27 例重要司法 案例以及公安部发布的 2 批典型案例,并对案件的基本信息、
典型意义、案件要点等内容进行了编辑提炼,方便大家参考 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发文】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 批指导性案例【要旨】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入网站内部 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 进行修改操作, 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典型案例 1 .发布的典型案例( 7 例)【典型意 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 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以根据被告人表现 对被告人量刑。从信息内容来看,包括个人征信信息、行踪 信息、住宿信息、户籍信息、网购订单信息、学生信息等。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