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63条规定的是什么
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的自然人相联系的各类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非法获取等行为可能导致个人权益受损,甚至引发个人信用风险和财产损失。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已成为刑法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刑法263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包括非法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种情况。构成犯罪的标准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非法获取、提供、买卖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且为牟取非法利益而故意实施。
首先,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明知该信息系非法获得,并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贩卖等手段将其转让给他人。简言之,这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将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其次,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明知该信息系非法获得,并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将其提供给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进一步扩散,进而威胁到更多人的个人隐私权。因此,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也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最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明知该信息是非法的,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获取、窃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通常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实施,如黑客攻击、病毒侵入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还可能造成个人财产损失和信用风险。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263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罚,主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同时,对犯罪所得也将予以追缴。
总结来说,刑法263条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制止非法获取、提供、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对其进行惩处。这一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也为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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