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 理 新 论
第一篇 起 例
一、论干支:
1、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甲、丙、戊、庚、壬属阳;乙、丁、己、辛、癸属阴。
2、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子、寅、辰、午、申、戌属阳;丑、卯、巳、未、酉、亥属阴。
3、 天干五行:甲乙属木,丙丁属火,戊己属土,庚辛属金,壬癸属水。
4、 地支五行: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亥、子属水,辰、戌、丑、未属土。
2022年正月初四几点立春5、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6、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7、 天干化合: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合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
8、 天干相冲:甲与庚相冲,乙与辛相冲,丙与壬相冲,丁与癸相冲,戊己中央无冲。
9、 天干方位:甲乙属木,位为东方;丙丁属火,位为南方;庚辛属金,位为西方;壬癸属水,位为北方;戊己属土,位为中央。
10、 地支与生肖:子属鼠,丑属牛,寅属虎,卯属兔,辰属龙,巳属蛇,午属马,未属羊,申属猴,酉属鸡,戌属狗,亥属猪。
11、 地支与四时方位:寅卯属木,司春,位为东方;巳午属火,司夏,位为南方;申酉属金,司秋,位为西方;亥子属水,司冬,位为北方;辰、戌、丑、未属土;司库,四季,位为四偶。
12、 地支六合: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火。
13、 地支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
14、 地支六冲: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15、 地支相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为持势之刑;子刑卯,为无礼之刑。
16、 地支六害:子与未相害,丑与午相害,寅与巳相害,卯与辰相害,申与亥相害,酉与戌相害。
17、 节气月建:正月为寅,从立春――惊蛰;二月为卯,从惊蛰――清明;三月为辰,从清明――立夏;四月为巳,从立夏――芒种;五月为午,从芒种――小暑;六月为未,从小暑――立秋;七月为申,从立秋――白露;八月为酉,从白露――寒露;九月为戌,从寒露――立冬;十月为亥,从立冬――大雪;十一月为子,从大雪――小寒;十二月为丑,从小寒――立春。
说明:凡(人命出生)月建地支须凭交“节”为标准。例如:从立春至惊蛰内出生者即为正月(寅月)出生。几时几刻交节都要分辨清楚。例如:某人出生在正月初六,但立春是在正月初九,此人应为上一年的属相天干地支,和上一年的从小寒――立春出生者应为十二月。一年的交节标准以立春为标准。
二、论人出生年、月、日、时的四柱排列法
(一)、年柱排法 视人所值生年之干支,查万年历,以立春节为标准。区别有三:
1、本年正月立春后出生者,即以本年干支定排。例如:某人1976年(丙辰年)正月初十生人,查万年历得知1976年正月初六立春。此人是当年的正月初十生人,为立春后生,其人所生的年的干支,即以本年之干支定排年柱。查1976年为丙辰年,那么此人生在丙辰年,属龙的。
2、如在本年(1976年丙辰年)正月初六立春前出生者,即以上一年干支定排。例如:某人1976年正月初三出生,查万年历知道1976年丙辰年正月初六立春,此人出生在当年立春之前,其人年的干支即为上一年干支。当为乙卯年,属兔才对。其年柱排法为乙卯(年柱)。
3、如在本年(腊月)十二月立春后出生者,即以下一年的干支定排干支。例如:某人1977年十二月二十八生人。查万年历得知1977年腊月二十七立春,此人为立春后生人。(1977年为丁巳干支,属蛇)其人所生干支即以下一年干支定排。其人干支年柱为戊午,属马才对。
(二)、月柱排法 由人生年遁月之干支为标准,查万年历。以节令为标准,其区别有三:
1、如在本月节令后出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为标准。例如:2003年(癸未)三月初七出生,查万年历得知2003年三月初四清明节,此人为节后生人。其人所生之年干支为癸未纪年。清明——立夏司三月,三月为辰月,其月干排法可用遁来简排得知。大家知道了戊癸化合火,2003年之干为癸,那么生火者,木也,这一年的正月(寅月)为甲木(阳配阳)甲寅月,二月乙卯,三月丙辰,四月丁巳,依此类推。此人月柱就为丙辰月出生。
2、如在本月节令前出生者,即以上月干支为标准。例如:某人2003年三月初三生人,查万年历得知2003年三月初四清明司主三月,但此人生在清明节前,那么此人是出生在二月惊蛰至清明之间,月柱月支当为卯,月干以遁月干排得“乙”,那么此人月柱即为乙卯。
3、如在本月下节令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为准。例如:某人2004甲申年六月二十六生人,查万年历得知当年六月二十三立秋,此人生在六月(未月)的下一节令立秋至白露的七月(申月)之间,那么此人月柱排法即以申月令为准,月干配月支(月令)可用遁知:甲己合化土,生土者火也,那么2004年年干为甲,甲与己合化土,正月为寅月,即为丙寅月、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依此类推,得知此人月柱即为壬申。
说明:遇闰月依照节令推论。
(三)、日柱排法 查万年历可知。例如:某人出生在2004甲申年七月初八,查万年历可知七月初八即为甲戌日。日柱排为甲戌干支。
(四)、时柱排法 自23点―1点为子时,1点―3点为丑时,3点―5点为寅时,5点―7点为卯时,7点―9点为辰时,9点―11点为巳时,11点―13点为午时,13点―15点为未时,15点―17点为申时,17点―19点为酉时,19点―21点为戌时,21点―23点为亥时。时柱天干依出生人的日柱天干遁得生时天干。出生日柱天干为甲、己的为甲、己还生甲(子时前面天干为甲,丑就为乙,寅时就为丙,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为乙、庚的为乙、庚、丙作初(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丙,丑时生就为丁,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丙、辛的为丙、辛、
戊作头(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戊,丑时生就为己,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为丁、壬的为丁、壬、庚字排(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庚,丑时生就为辛,寅时生就壬寅时,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为戊、癸的为戊、癸、壬水流(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壬,丑时生为癸,寅时生为甲)。说明:如其人晚上(下午)11点以后生,即为下一日,日柱。晚上(下午)11点以前生的,即为当日日柱。例如:某人是正月初三晚上11点零2分生,日柱排法即为正月初四子时生人。总之“日”以子时为起始标准。
三、论大运起法
凡推大运,始行之岁数,皆从所生之日、时起。
(一)、阳年生男,阴年生女,(年干支的阴阳)则顺行,数至未来节令、时止。
(二)、阴年生男,阳年生女,则逆行,数至已往节令、时止。以上二者皆遇节而止。共计多少天数,以三天折一岁(即用三除也)。若余二日,可假增一日,借足一岁;若余一日,可假减一日。若生日生时巧逢交节,不论男女及阴阳年干,一概一岁行大运。其起大运之干支,当以月柱干支为标准,顺行者,依次顺布;逆行者,依次逆排,上干下支共为一运,管十年吉凶。(未行大运前,即以月柱为大运干支)。
书云: 一运管十年,荣枯有准。
五行配四柱,休戚相关。
1、例如:乾造:1980年农历八月二十二未时生人。查万年历可知本年本月30交寒露节。庚申年,乙酉月,丙午日,乙未时,从八月二十二至八月三十寒露节共计八天,除三得二,岁余二天,可假增一天为3岁起运。1980年庚申为阳年生男顺布大运,从月柱乙酉为准,就为3岁―12岁行丙戌,13岁―22岁行丁亥,23岁―32岁行戊子,33岁―42岁行己丑等。
2、例如:坤造:1977年农历七月初四申时生人。查万年历可知1977年为丁巳年,七月二十五交白露节,丁巳年,戊申月,丁未日,戊申时,从七月初四――七月二十五共计21天。三天折一岁,阴年生女顺布,7岁―16岁行己酉,17岁―26行庚戊等。
3、例如:坤造:1956年三月初一戊时生人。查万年历可知此女未阴年生,1956年二月二十五清明――三月二十五立夏,阳女逆数至二月二十五,可知刚好五天(二月无30),就2岁起大运。丙申,壬辰,戊申,壬戌,大运逆布。2岁―11岁行辛卯,12岁―21岁行庚寅,22―31行己丑。
四、论流年起法
生年之干支即为年柱,每下顺行走即为流年,不论男女皆顺布。例如:庚申年起一岁。辛酉2岁,壬戌3岁等。生年干为“当生岁君”,生年支为“当生太岁”。流年干为岁君,流年支为太岁(小运无意义不论,命宫、立命无意义不论,与当世无大关联)。
五、日元配十神:
1、日元见干支:甲见己、未、丑为正财,甲见戊、戌、辰为偏财;乙见戊、戌、辰为正财,乙见己、未、丑为偏财。甲见辛、酉为正官,甲见庚、申为偏官(杀);乙见庚、申为正官,乙见辛、酉为偏官(正财写为财,偏财写为才,正官写为官,偏官写为杀,正印写为印,偏印写为枭,食神写为食,伤官写为伤,比肩写为比,劫财写为劫)。甲见丙、午为食,甲见丁、巳为伤;乙见丁、巳为食,乙见丙、午为伤。甲见癸、亥为印,甲见壬、子为枭。甲见甲、寅为比,甲见乙、卯为劫;乙见乙、卯为比,乙见甲、寅为劫。丙见辛、酉为正财,丙见庚、申为才;丁见庚、申为财,丁见辛、酉为才。丙见癸、亥为官,丙见壬、子为杀。丙见乙、卯为印,丙见甲、寅为枭;丁见甲、寅为印,丁见乙、卯为枭。丙见戊、戌、辰为食,丙见己、未、丑为伤;丁见己、未、丑为食,丁见戊、戌、辰为伤。丙见丙、
午为比,丙见丁、巳为劫;丁见丁、巳为比,丁见丙、午为劫。戊见癸、亥为财,戊见壬、子为才;己见壬、子为财,己见亥、癸为才。戊见乙、卯为官,戊见甲、寅为杀;己见甲、寅为官,己见乙、卯为杀。戊见丁、巳为印,戊见丙、午为枭;己见丙、午为印,己见丁、巳为枭。戊见庚、申为食,戊见辛、酉为伤;己见辛、酉为食;己见庚、申为伤。戊见戊、戌、辰为比,戊见己、未、丑为劫;己见己、未、丑为比,己见戊、戌、辰为劫。庚见乙、卯为财,庚见甲、寅为才;辛见甲、寅为财,辛见乙、卯为才。庚见丁、巳为官,庚见丙、午为杀。辛见戊、戌、辰为印,庚见戊、戌、辰为枭;庚见己、未、丑为印,辛见己、未、丑为枭。庚见壬、子为食,庚见癸、亥为伤;辛见癸、亥为食,辛见壬、子为伤。庚见庚、申为比,庚见辛、酉为劫;辛见辛、酉为比,辛见庚、申为劫。壬见丁、巳为财,壬见丙、午为才;癸见丙、午为财,癸见丁、巳为才。壬见己、未、丑为官,壬见戊、戌、辰为杀;癸见戊、戌、辰为官,癸见己、未、丑为杀。壬见辛、酉为印,壬见庚、申为枭;癸见庚、申为印,癸见辛、酉为枭。壬见甲、寅为食,壬见乙、卯为伤;癸见乙、卯为食,癸见甲、寅为伤。壬见壬,子为比,壬见癸、亥为劫;癸见癸、亥为比,癸见壬、子为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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