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投资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设立投资公司的法律规定条件主要有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
  ▲一、设立投资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设立投资公司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2、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民**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 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3、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金融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4、 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综上所述,现在社会上林立的各大投资公司虽然看上去和普通的公司并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一般的投资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必须经受其法律对其设立条件的考验,尤其是投资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就成为了法律考核的重要指标,如果资金不够是不足以设立公司的。

     
>上海公司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