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张丹等51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李海元等55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高双喜等6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汤琦等54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张伟平等3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张新房等270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王玲玲等2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孙永亮等9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010-********)。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张丹等51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李海元等55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汤琦等547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上海公司注册条件
     4.张新房等270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孙永亮等9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高双喜等6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张伟平等3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王玲玲等2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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