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31 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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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〇年六月
一、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二、公司员工薪酬制度……………………………(12)
三、公司新进员工录用标准制度…………………(14)
四、公司请示、报告制度…………………………(15)
五、公司公文处理制度……………………………(17)
六、公司督办工作制度……………………………(19)
七、公司印信管理制度……………………………(21)
八、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24)
九、公司档案归档及借阅办法……………………(28)
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0)
十一、公司财务报销制度…………………………(32)
十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0)
十三、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度…………(47)
十四、公司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制度………………(49)
十五、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54)
十六、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59)
十七、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65)
十八、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收费管理制度……(68)
十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取费内部掌握标准……(69)
二十、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71)
二十一、党员廉政自律制度………………………(72)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效能建设,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渤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各子公司、分公司参照
执行。
第三条 制定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符合《劳动法》及国家颁布的其他法律法规。
(二)适用性原则:本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特点。
(三)实效性原则:本制度注重实效,体现了激励和约束的结合。
第二章 作息规定
第四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管理部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公司实行签到制度,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到综合管理部签到,无正当理由不签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4次无故迟到或早退,视为旷工1次,扣发1日工资(每月法定计薪日为21.75天,按基薪计算日工资。)。4次以上,每次扣发1日工资。年度累计6次以上,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七条 员工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原则上要求全体员工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三章 请销假规定
第八条 员工休假必须事先亲自请假并经批准,因紧急情况可由同事或家属代请假。未办妥请假手续,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员工休假,需书面报综合管理部备案。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报经综合管理部批准;4天以上(含4天)由部门经理报经综合管理部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一经查出,扣除部门经理绩效分值2分,年度内本部门累积查出3次者,取消部门当年评优资格。
第十条 员工休假结束,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四章 休假规定
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及其他公假。
第十二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为: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
(三)清明节放假1天
(四)端午节放假1天
(五)劳动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
(八)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第十三条 病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病假。凭医院有效证明,参照第八条规定,准休病假。
(二)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相关细则,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根据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
表13.1
实际工作年限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医疗期 |
10年以下 | 5年以下 | 3个月 |
6-10年 | 6个月 | |
11年以上 | 5年以下 | 6个月 |
6-10年 | 9个月 | |
11-15年 | 12个月 | |
16-20年 | 18个月 | |
21年以上 | 24个月 | |
(三)医疗期内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超出医疗期仍需的,每增加一个月,工资递减10%,最低不低于市区当年最低生活标准。
(四)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员工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按照劳动部《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 事假
(一) 因个人或家庭原因必须办理的,可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
(二)事假可以和年休假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婚假
根据《婚姻法》规定,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可享受婚假(不含节假日)。
表15.1
男员工(初婚) | 女员工(初婚) | 再婚 | ||
22-24周岁 | ≥25周岁 | 20-22周岁 | ≥23周岁 | 所有员工 |
3天 | 10天 | 3天 | 10天 | 3天 |
第十六条 产假
(一)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员工按如下规定享受产假:
表16.1
类别 | 产假天数 | 备注 |
自然生产 | 90天 | 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 |
难产 | +15天 | |
多胞胎 | 妇女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嘛?每多育1胎+15天 | |
晚育(24周岁以上) | +15天 | |
流产(3个月以下) | 15-30天 | |
流产(4个月以上) | 30-45天 | |
(二)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予男方3-15天的假期,按产
假记录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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