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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税制改革及影响
闫正颖 钱 静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摘要:虽然世界各个国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所实施的政策各不相同以及在经济政治制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各国为了推进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相应地实施了有关减税的措施,即对税制结构进行改革,当然中国也不例外。经济在不断地发展,中国的税制也在不断地变革着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
关键词:税收;税制改革;税收负担;税收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04-0260-01
一、税收与税制
(一)税收
税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只有征收税收才是其资金供给的最有效方式,它也是为了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政府取得的财政资金大部分都来自于税收。[1]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日趋复杂,税收调控经济的作用日显重要。
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从税收分配目的来看,税收分配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税收涉及社会产品部分的价值分配,它体现的是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割关系;从社会财富的层面来看,税收属于再分配,但它又直接取自初次分配,税收从初次分配中获得多少,直接决定着再分配的规模,是连接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渠道。[2]
(二)税制与税制改革
税制包括各税种法规和有关法规的税收征管制度及税收管理制度,税制结构则是一个国家根据其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结构等而设置的税制体系。税制改革是一个通过优化税制结构、调整税收征管方式等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税制改革有很多形式,如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调整,又有旧税种的调整和新税种的出台等。
二、近年我国的税制改革
(一)“营改增”政策及影响1.“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营改增”就是改变以往对服务和产品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对服务开始征收增值税而取消营业税的征收,并且降低了税率,2016年5月起在我国正式实施。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这种把产品业和服务业区别开,并且适用于不同税种的税收政策,越来越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对营业税的道道征收,这种重复征收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不仅加重了企业税负,而且两种税种同时存在的征收方式更是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这并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3],所以说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必然的。
2.实行“营改增”的影响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减轻了纳税机构的税收负担,避免了重复征税,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充分实现了税制的结构性改革;其次,这项改革完善了税制,合理税法,促进了服务业与产品业的统一,有利于其更加公平地竞争。总而言之,营业税改增值税使得税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这推动了我国的税制改革。[4]
(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影响1.国税地税合并
国税地税体制改革即改革现行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2018年3月起开始实施国税地税的合并政策。1994年分税制改革,国税地税机构分设,在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保证分税制体系的运行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国地税分设仍存在许多问题。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
政策的不断推进和强化,营业税最终还是退出了中国税制的舞台,这也对国税与地税的征收范围和管理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国地税合并政策的实施创造了前提条件。
2.国税地税改革成就
对国家来说,国税地税合并统一了税务执法标准,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各级新税务机关致力于构建优化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有效提高征管能力,避免税收流失。对纳税人来说,从根本上解决了国税、地税"两头跑"问题,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纳税减轻了负担。[5]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
1.近年免税额及起征点的调整
2011年9月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10月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最初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将多个所得税税种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结束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统一,更加地便民利民。而如今免税额和起征点的提高,使得中等收入阶层减税明显,税后收入增加,有利于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能够更好地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的公平。[6]地税税种及税率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在我国正式实施。愈发激烈的中美贸易战以及复杂的国际经济状况使得我国经济处于不利地位,为带动我国市场活力进一步发展,调动市场积极性,加大生产力发展,就需要加大税制改革的力度,尽可能地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政策便是通过提高减除费用的基本标准,调整优化税率结构,使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得以降低,换言之,人民众的基本工资能得以增加,这同时也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体现了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的原则。免征额和起征点的提高已使得一部分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税专项扣除在纳税人已经享受到普惠性减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这对于提升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会发挥积极作用。[7]
三、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
在目前国内外的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我国采取的政策则要体现税收增长的适度,不仅是要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激发我国市场活力,更重要的是要以保证经济增长为前提。实施的税收政策应是有弹性的政策,要以保持政策连续稳定
为前提,在税制结构优化的基础上,对税制和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8]
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关税收政策,在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同时,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差异化,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其次,从长期来说,合理的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让该减的减,该增的增,这不仅能保证财税收入的稳定与扩大,同时也能保证居民收入、企业平均利润的同步增长。最后,随着近几年我国税制的不断改革,应以这些已实施的新政策为契机,加快推动其他相关税种的改革。
参考文献:
[1]赵庆功.从税收中立视角看我国税收优惠制度改革[J].现代经济探讨,2018(10).
[2]孔令宇.税收对国民经济影响研究.[J].中国科技投资,2018(32).[3]张晓燕.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税收筹划对策的思考[J].中国商论,2018(28).
[4]李芳平.浅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J].中国商论,2018(14).
[5]余龙.国地税机构合并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J].现代管理科学,2018(9).
[6]李旭红.国际视野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J].中国财政,2018(18).
[7]白彦锋,王中华.我国个人所得税教育费用扣除经验借鉴[J].地方财政研究,2018(9).
[8]王强.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8(29).
作者简介:闫正颖(1998-),女,安徽滁州人,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在读。
钱 静(1997-),女,安徽滁州人,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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