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滥用职权案例最新
一:
巡回检查组百度百科陈某滥用职权案——滥用社区矫正管理职权被依法查处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9年间,苏州某街道司法所原工作人员陈某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期间,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多次索取、收受多名社区矫正人员所送财物;滥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和矫正期间日常教育管理职权,长期为给予其财物的十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在调查评估、入矫、外出审批、逃避日常监管等方面违法提供便利,在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等体中造成恶劣影响。
【检察履职情况】
检察机关在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某受贿犯罪案件中,发现陈某涉嫌滥用职权线索。2021年7月12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在案件侦查期间,
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陈某在职期间负责的所有社矫对象档案材料进行逐一核查。2021年8月22日,检察机关对陈某滥用职权案侦查终结,与监察机关调查的受贿犯罪同步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9月29日,检察机关以陈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本案提起公诉,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二:
根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的消息: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委原督查组副组长姚多咏(副市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多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党纪国法,亲清不分、亦官亦商,贪婪成性、肆无忌惮,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多方敛财;擅权妄为、损公肥私,造成特别重大国有财产损失。
姚多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多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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