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新坐标】(教师用书)2013-2014学年高中政治 5.3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课后知能检测新人教版选修5
一、选择题
王刚的第一任妻子
1.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 )
①姓名权②互相尊重的义务③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④同居的义务⑤相互忠实的义务
A.①③B.②④
C.③⑤D.①④
【解析】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有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答案】  A
2.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对地位平等的正确理解是
( ) 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一旦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则不履行家庭义务,可将全部家务交给另一方独自承担
【解析】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只有B符合题意。
【答案】  B
3.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其妻离婚,诉讼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乙在去法院签收调解书的途中意外死亡。对甲有无权利继承乙的财产认识正确的是( ) A.有权,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
B.无权,虽然他们之间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但因为是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C.无权,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解除
D.有权,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需经法院判决
【解析】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因调解书未经乙签收,故离婚协议未生效,双方婚姻关系未解除,故A项正确。
【答案】  A
4.于某与马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各自所有。马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孩子。于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范某同居,马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
要求离婚。马某的下列哪项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 ) A.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请求于某予以补偿
B.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的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于某给予适当的帮助
D.由于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于某予以损害赔偿
【解析】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故A项应予以支持。于某、马某订立书面协议不存在无效情形,故B项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符合题意。C、D两项应予以支持。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5.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老师张燕结婚,婚后生一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请用有关法律常识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答案】王刚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
(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可以寻自己满意的工作,有社会交往的自由,另一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坚持要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
(3)男女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公司业务忙,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6.李女士与尚先生于2012年9月登记结婚。结婚前双方口头约定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双方结婚后各自收入归自己所有。婚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于2013年1月将尚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尚先生离婚并且要求平均分割双方财产。最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1)你认为法院为什么判决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谈谈你对约定财产制的认识。
【解析】本题考查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夫妻约定财产制。这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状况的变化出现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解答本题必须对这种财产分割方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第(1)问实质是考查夫妻二人约定财产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有效的,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无效的,因此,结合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判即可得出答案。第(2)问可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三个方面回答。
【答案】(1)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无效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所以法院判决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①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②随着个人财产范围的扩大、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再婚现象的增多,以及涉外婚姻的增多,在婚姻法中规定了约定财产制。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