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3.03.20 |
施行日期 | 2013.03.20 |
文号 | 甘教明电[2013]14号 |
主题类别 | 教育综合规定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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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3月阳光在线广播直播节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教明电〔2013〕14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阳光在线直播节目安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35号)精神,3月26日至3月28日,我厅将参加由省广电台新闻综合广播平台直播的“阳光在线”节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目时间与内容
(一)3月26日(周二)上午10时-11时《厅长面对面》栏目,上线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本行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接受采访和听众咨询。
(二)3月27日(周三)上午10时-11时《民生民意》栏目,上线单位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主持人受理咨询,接受听众投诉。
(三)3月28日(周四)上午10时-11时《在线回音》栏目,以电话连线直播的方式,报道前2天节目受理投诉问题的解决进程及结果,并依照答复情况和问题解决的进程顺延至下周周四《在线回音》栏目进行回访和报道。
二、节目参加人员
(一)3月26日-27日现场参加节目人员。厅领导;厅办公室、政法处、发展处、民管处、人事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民教处、师范处、体艺处、思政处、科技处、学位办、语管处、国际处、监察室、督导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兰州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省招办、省自考办、省教材中心、省高后办、省学资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3月26日-27日场外值守人员。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和其他厅直属单位(学校)在本部门、本学校专设值班,主要领导坐镇值守,随时应答听众提问。
(三)3月28日电话连线人员。由《厅长面对面》和《民生民意》栏目受理问题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电话回复受理投诉问题的解决进程及结果。
三、现场参加节目时间和地点
节目直播现场设在兰州市雁滩高新开发区省广电总台一楼“阳光在线直播间”。现场参加人员应于当日 9:40到达直播现场。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要按照我厅上线节目时间安排,提前梳理师生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做好预案及各项准备工作。节目直播时,如听众所提问题管理权限在市(州)教育局、高校或厅直学校的,将把直接转入,由值守人员负责答复。
(二)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其他厅直单位在本地(校)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和一部固定电话,并务于3月21日下午17时前将值班领导(职务、手机号码)和以形式报我厅。节目直播时,由值守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及电话现场答复。
(三)现场参加节目的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单位要围绕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众对部门投诉反映的重点问题做好预案,并于3月20日下午17时前交厅办公室统稿、编印。同时,报送现场参加人员名单。
(四)请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按时按期参加节目,场外可通过调频FM 96兆赫或AM 684. 873千赫“甘肃新闻综合广播”收听和参与节目。
(五)节目期间,省纠风办将交办现场受理和未能答复的投诉及问题,我厅将根据问题性
质、处理权限转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办理。责任部门(单位)应及时与反映人沟通联系进行认真办理,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我厅(含电子版)备查,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做好《在线回音》栏目的在线电话答复和回访落实工作。
联 系 人:焦鹏宁、何是锡;
:15293108227;
:582531579@qq。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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