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XX
项 目 名 称 :XXXXXXXXXXXXXXXXXX
项 目 地 点 :贵阳市白云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单位: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XXXXX进行监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技术服务的内容
1、根据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XXXXXXXXXX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1)基坑周边(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68个测点;
(2)基坑周边(支护结构)顶部垂直位移,68个测点;
(3)基坑周边围墙上水平位移,6个监测点;
(4)基坑周边围墙上垂直位移,6个监测点;
2、监测频率:
(1)进场开始监测后第一个月(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监测频率1次/3天;
(2)进场开始监测后第二个月至第十个月(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监测频率1次/7天;
(3)连续大雨或暴雨期间1天/次(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每个月14号
3、监测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交本项目监测委托书、技术要求及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
(2)提供监测场地,清除监测路线上的施工杂物,保证通视条件;
(3)提供各测点的地形标高,保护各监测点不受施工或其它原因影响或破坏;
(4)负责协助乙方布置变形监测点;
(5)甲方提供乙方检测、监测所需的安全场所;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对检测报告中通过实际检测、监测所采集到的数据和相应结论做修改,除设计、施工资料部分外。
(7)按时支付乙方检测、监测费用。
2、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拥有本项目要求的监测资质,并通过本项目质监单位成功备案;
(2)按照合同规定的监测频率及时间、精确地进行边坡监测工作,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时应遵守甲方安全文明的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可能会影响到人员、设备安全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可以劝阻和不予以执行;
(4)维护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擅自转让和泄密;
(5)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监测报告,如甲方未提出要求,应至少每个月提交一次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在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一式四份。
三 观测标准规范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
(7)《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8)《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四 监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监测费用
本项目监测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为收费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监测费用(监测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329580.00元)。若监测时间超过2018年12月31日,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收取相应监测费用。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本项目基坑监测费总价的5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柒佰玖拾元整(¥164790.00元);
(2)乙方完成本项目边坡监测工作,提交甲方总结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本项目边坡监测费总价的5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柒佰玖拾元整(¥164790.00元)。
五 违约责任
1、因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等)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时,合同自行解除;否则,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同意,未征得对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承担经
济责任。
2、乙方应对提交的报告负责,由于乙方提交的报告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六 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持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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