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村扶贫政策相关规定
20XX中国扶贫政策解读
一、充分认识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扶贫开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民生工程。
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石”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扶贫开发经历了 “二六越温达标”、“八七扶贫攻坚”、稳定解决温饱等阶段,目前已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全面攻坚新阶段。
但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致贫原因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够。
小产权房政策 按照人均纯收入 2300元/年的贫困线标准,全县还有低收入人口6.7万人,其中建档贫困户4.8万人、低保户1.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2.41%,较全市平均高 3.91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县仍属于国家重点贫困县。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扶贫开发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加快建成扶贫开发示范县和绿生态经济强县。
二、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XX—2020年)》要求,
围绕打造“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总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一区三片”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三位一体”扶贫格局为路径,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精准扶贫,加快贫困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基本原则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
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基本权利。
——点面结合、合力攻坚。
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把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落实好到人到户措施,努力增加贫困众
收入。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
立足实际,突出优势和特,将扶贫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推进区域科学发展。
——改革创新、开放引领。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
——政府主导、众主体。
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年,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扶贫标准,实现4.8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医疗和住房),完成 1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建设任务,全面建成“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将集中解决相对贫困、区域贫困、发展差距等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坚持“两个瞄准”,实行精准识别
1.瞄准贫困户,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
结合国家扶贫标准,瞄准贫困户,严格按照“七步四公示”(“七步”即自愿申请、初选对象、入户调查、村级评议、审核公示、规划帮扶、审批备案,“四公示”即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四次公示)要求,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行为,彻底改变“穷人帽子富人戴”现象,科学合理确定扶贫开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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