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小学入学条件
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呼和浩特小学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条件
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一)具有市区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要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
2、因特殊情况造成不符合“两个一致”情况的适龄儿童,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
(2)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4)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5)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6)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房本等原始证明材料,并按材料所能证明的户籍地安排就近入学。
(7)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
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本(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址就近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房管局综合档案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8)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的居民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3、凡属玉泉区城区正居(含城中村)户籍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志愿选择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或就近片区内指定学校登记入学,属玉泉区农村户籍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志愿选择民族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百什户校区或就近小黑河中心校所属学校登记入学。
4、接受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玉泉区、金川开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蒙古语授课班就读。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
(1)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实际居住情况材料:
(1)已入住新购住房的(不含商铺、门脸),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18、2019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等生活费用收据原件。
(2)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8年9月1日前)。
(三)几点说明:
(1)若出现片区服务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则通过随机派位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2)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和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若学生未办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
(3)对于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根据学生意愿可以进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
二、基本原则
1.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2.小学入学采取网上信息采集、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进行入学安排。
3.各片区在安排好城市正居户籍学生的基础上,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4.严格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严格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行为。
>小产权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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