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专业术语知识详解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人身保险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批单〔或批注〕及其他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与合同权利义务有关的书面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如果投保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进展投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承保后签发的,记载保险金额、保险费数额等合同具体信息的单证。
保险条款:详细记载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交纳、保险金申请、合同解除、争议处理等事项。
批单或批注:是合同双方变更合同容的补充协议,一般会附在原合同上。
保险责任: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承担的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有身故给付、生存给付、伤残给付、疾病给付、医疗给付等。
责任免除: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事故围,如因被保险人成心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等。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场到保险责任终止的期间。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购置保险产品所支付的款项。保险费的上下与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有关,而且还受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职业类别等因素的影响。
保险金额: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如实告知: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Material facts)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指投保人的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成心不答复,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人。投保人为如实告知义务人,但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应当认为如实告知义务同样适用与被保险人。
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间,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置的产品是否适宜。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表达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局部金额。
减额缴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一样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本保单继续有效。
可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
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场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有两种情况:1、针对投保人的豁免。即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发生合同约定的可豁免保费的事故责任,孩子剩余的保费即得到豁免,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比方英才少儿保险就属于这种情况。2、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时的保费豁免。即在交费期间,被人身体发生合同约定的可豁免保费的事故责任,即可豁免投保人剩余的各期保费,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比方市场上热销的康宁终身保险。
保费豁免功能一般以三种形式存在:1、主合同本身就有保费豁免条款,比方市场上热销的康宁终身保险属于这种情况;2、豁免功能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销售,例如太保的太平盛世附加豁免保费保险等,其豁免责任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3、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如安联的联众附加豁免保费险,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销售。
单贷款: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是指投保人在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对于在财务上需要短期周转资金的投保人,保单贷款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照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此外,保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会收取利息,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单现金价值正常的保值增值。
宽限期:指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为宽限期。此间缴付逾期保险费,并
不计收利息。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死亡,保险仍有效,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支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费。规定宽限期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成心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此外也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所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
保费自动垫交:当投保人没有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而保单当时已经具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以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险费,从而使保单继续有效。相当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贷款交纳保费。
合同效力中止: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公司以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险费,从而使保单继续有效;当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金额缺乏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保险费及利息到达本合同现金价值是,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恢复: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即"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展重新审核后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的人身保险单所有的价值。在长期人身保险中,保险费率组成中有储蓄因素,特别是长期性带有生存给付保险的纯保险费,往往含有很大比重的储蓄保险费。于是保险单缴费到达一定时间后,逐年积存相当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并随着时间的延伸而不断增加,这就形成了
保单现金价值。
责任准备金:针对平准保费人寿保险而言,保险公司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债务所提存的款项。亦即保险公司为负起保险契约上的给付责任所提存的准备金。
平准保费保险:人寿保险公司所销售的保险产品,保费计算通常采用平准式,即在缴费期间,一直维持固定缴纳金额,以代替随年龄增加死亡率亦增加的自然保费。由于采平准保
费,在最初数年所缴之保费有超额保费,往后几年则有保费收入缺乏的情形,后几年缺乏的局部可由前年超收局部来补足。
保险费自动垫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
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可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
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场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标准体:是指被保险人安康状况符合"生命表"的根本畴。对标准体保险公司可不附加任何条件,而依标准保险费率承保。在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中,标准体应占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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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成认的利益。
党的十六大报告6.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7.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8.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9.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工程。
11.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工程,如行为或成心行为导致的事故。
张伦硕真的爱钟丽缇吗12.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13.趸缴: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
14.年交:也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每年交一次。
15.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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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局部"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根底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本钱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16.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17.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旨〔趸缴〕,年缴等不同方式。
我是余欢水演员18.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19.承保:指寿险公司承受保户的投保并签发保险单的行为。
20.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展评估,决定是否承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承受投保的过程。
投保根本手续
如果您已确定投保之后,应只需填写一份投保单,即申请购置保险的表格。填写投保单时,请填好相应的个人资料并如实答复投保单上的问题,最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本人签字认可,注切不可让他人代签名,以免引起将来的不必要的纠纷。填好投保单后,首期保险费一般通过银行转帐或银行网点缴费或交给保险代理人带回保险公司〔现一般是第一种方式居多〕。保险代理人将投保单等带回上交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核保。核保过程一般为1—7天,有时,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投保寿险的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同时因需银行转帐及以后万一理赔款项给付投保人或受益人,需提供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一份〔并附上签名〕;客户签了投保单后保险公司一般会有份临时保障单,它是指从客户填写保险单并交纳保险费起到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合同时止这段时间,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定额度的意外伤害保障。
人身保险种类及其利益详解
人身保险定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事故时或者到达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展长期财务规划。人身保险分为三种:人寿保险、安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定义: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三种: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1、定期寿险
1〕定期寿险定义:定期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定期寿险提供一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到达*个年龄为止。在保险期间,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完毕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由于定期寿险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消费者在保险期满后再购置定期寿险可能会因年龄、安康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而面临保险公司拒保或提高费率等问题。
奔流不息造句2〕适合购置体:一般来说,定期寿险费率比其他寿险产品低,可以用较少的钱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灵活选择,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时期的保障需求。
定期寿险比较适合收支节余不多,但要承担较重家庭责任的消费者,例如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建
立家庭的年轻人,假设不幸身故,其家庭可能会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身故保
险金可以用于分担家庭生活开支、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或归还贷款等。
2、终身寿险
1〕终身寿险定义: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险保障。投保后,不管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适合购置人:由于保险期间较长,终身寿险带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终身寿险费率比定期寿险高,但保险期间更长。
适合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作为理财工具长期规划家庭财务;也适合高端人士用于投资理财、保全财富、规划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3、两全保险
1〕两全寿险定义:两全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两全保险储蓄功能比终身寿险更为突出。由于两全保险同时包含身故给付和生存给付,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两全保险费率相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都要高。
2〕适合购置人:两全险一般都有较好的理财功能,更适合用作家庭财务规划。该险种的身故保障功能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类似,生存保险金可以用于教育金、婚嫁金、养老储藏等。
二、安康保险
安康险定义:安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安康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以及收入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安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1、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定义:疾病保险〔特指重大疾病〕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到达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安康保险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提供经济支持。疾病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与具体医疗费用支出没有直接关系。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定义:医疗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未给付条件的保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承受而发生费用时,有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展补偿。医疗保险又分为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两种类型。
1)、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定义: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又称作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标准,在其实际支出的围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以该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且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总额。
2〕、门急诊医疗保险
定义:门急诊医疗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医院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给付条件的保险。由于门急诊发生的费用较小,发生频率比较高,一般此类产品仅以团体作为销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