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 言 3
引 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与人员 6
5 管理、制度与预案 7
6 风险管理、演练与培训 8
7 物理防范 10
8 技术防范 10
9 治安防范升级与预警 11
10 参考文献 14
前 言
1—— 第1章:范围
2——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第3章:术语和定义
4—— 第4章: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与人员
5—— 第5章:管理、制度与预案
6—— 宪法小知识第6章:风险管理、演练与培训
7—— 第7章:物理防范
8—— 第8章:技术防范
9—— 第9章:治安防范升级与预警
张雨绮演的电影10—— 第10章:参考文献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北京蓝
盾世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欣、张立侠、栗萍、韩锦坤、蔡荣琴、汪捷、李春燕。
引 言
本标准总结了北京市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系统的管理情况,参考了国内治安防范领域的国标及相关法规,在广泛征求北京市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商务局安监处等部门及技术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系统规范》这一强制性地方标准。本标准主要对北京市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系统的人防、物防、技防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基本要求和规定。
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系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从人防、物防、技防及管理等方面规范了大中型商场、超市及其内部各部位的治安防范系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已建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系统的建设、管理。
刘德华张学友不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第564号令《保安服务管理条例》qq女网名大全
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大中型商场、超市 Large and Medium-sized Shopping Mall
大中型商场: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含附属建筑),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的独立法人组织。
超市: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3000㎡以上(含附属建筑),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的独立法人组织。
3.2 安全保卫机构 Security Agency
商场、超市内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安全工作规定的专门部门。
3.3 治安重点防范部位 Focus Prevented Site
对正常办公、经营等活动起着重大作用和有着重要影响,须加强重点防范的部位。
3.4 贵重物品柜台 Valuables Counter
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以及单件物品价值超过5万元(含5万元)等贵重物品的场所或部位。
3.5 贵重物品库 Valuables Store Room
新股市值配售存放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等贵重物品的场所或部位。
3.6 安全防范监控中心 Security Control Center
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
3.7 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Full-time Public Security Personnel
由商场、超市直接聘用和管理,并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专门从事治安保卫的管理人员。
3.8自聘治安保卫人员 Self-employed Public Security Personnel
由商场、超市直接聘用和管理,并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从事治安保卫的工作人员。
3.9保安人员 Security Personnel
由国家公安主管机关批准专业经营保安服务公司聘用的从业人员。
3.10治安风险 Public Security Risk
可能造成商场、超市工作人员、现金、商品及相关设施等资产在营业场所中受到危害的及其对商、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种安全隐患。
4 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与人员
4.1商场、超市单位的法人及主管治安保卫工作的负责人,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10日内报属地公安局管理机关备案。
4.2 商场、超市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明确机构内岗位与职责。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下(含500人),应配置不少于2名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在500-1000人之间(含1000人),应配置不少于4名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应配置不少于6名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4.3 商场、超市委托具有国家从业资质资格的保安服务单位代为管理时,应当在委托合约中明确双方治安保卫责任、组织机构配置、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应在签署委托合同十日内将保安服务单位负责人和组织机构、岗位配置、职责、人员数量向属地公安管理机关备案。媒体已经知道双宋离婚真相
4.4以租赁场地为经营方式的商场、超市,所租赁经营户应当明确治安保卫责任人,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向商场、超市治安保卫机构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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