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特许权人:南宁XXX投资有限公司被特许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目录
一、特许经营授权及期限 (1)
(一)特许经营授权 (1)
(二)特许经营期限 (2)
二、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2)
三、加盟店的筹备与开业 (3)
(一)商号的使用 (3)
(二)加盟店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3)
(三)加盟店的经营资格与开业条件 (6)
四、特许经营费用 (6)
(一)特许经营加盟费 (6)
(二)特许经营保证金 (6)
(三)特许经营服务费 (7)
(四)中央预订费用 (7)
(五)信息系统费用 (7)
(六)其他费用和税费 (8)
(七)法务费 (8)
(八)支付方式 (8)
五、信息披露、商业秘密保护、特许权利保留 (8)
六、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和纠纷处理方案 (9)
连锁酒店加盟条件
(一)商标 (10)
(二)域名 (10)
(三)广告牌与标示 (11)
(四)信息系统 (11)
(五)纠纷处理 (12)
七、经营指导、技术支持 (12)
(一)经营体系的提供 (12)
(二)管理人员的委派、培训及管理 (13)
(三)物品的提供与配送 (15)
(四)定价 (15)
八、经营及财务检查、监督 (16)
(一)经营检查、监督 (17)
(二)财务检查、监督 (18)
九、推广与宣传 (19)
(一)XXX酒店的市场推广与宣传 (19)
(二)加盟店自行策划的推广和宣传活动 (19)
(三)推广、宣传的鼓励和禁止 (20)
十、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20)
十一、保险 (20)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21)
十三、违约责任 (21)
十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25)
十五、通知与送达 (25)
十六、争议的解决 (26)
十七、其他 (26)
特许经营合同
许可方(以下简称甲方):南宁XXX投资有限公司
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特许经营体系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特许经营授权及期限
(一)特许经营授权
1、甲方拥有“XXX酒店”连锁酒店品牌的特许经营体系,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甲方评估,甲方授权乙方(乙方酒店名称)于所在的市区域范围内合法使用“XXX酒店”品牌及相关资源,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
乙方在向甲方提出加盟申请时,需提供如下真实、有效的产权或者承租权、承包权证明文件:
①加盟店所在位置建筑物的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②加盟店的房屋平面图、土建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停车位图、广告位图等。
上述文件如有变动,乙方应于变动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变动后的文件提供给甲方。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另行成立公司、个体工商户经营加盟店的,该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自成立之日起替代乙方成为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经营方(被特许人),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但乙方同意为加盟店履行本特许经营合同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乙方应在该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该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公章并由该公司全体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该公司全体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
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承诺函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经营权。
3、乙方另行登记注册加盟店的,需符合如下条件:
①加盟店宣传名称及简称为:  XXX酒店xx店;
②加盟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
③乙方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酒店营业执照注册的名称中不得使用“XXX酒店”的字样。
④甲方有权在充分考虑连锁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改变上述名称(但加盟店宣传名称中的“XXX酒店”除外)。乙方在接到甲方变更名称通知之日起90日内,需要将加盟店的特许名称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广告牌等相关信息全部更换成新的酒店特许名称,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⑤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符合酒店经营要求的营业执照,其中经营范围须包括“住宿”或“酒店”。
⑥加盟店取得酒店经营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乙方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快递给甲方。如果加盟店营业执照股东信息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加盟店宣传名称及简称、营业执照注册名称需要变更的,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其他内容变更,乙方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⑦加盟店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开业(即正式运营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
4、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不具有独占性,具有直接特许及单店特许的性质,乙方无权授权第三人再加盟。
5、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分时段占用、租赁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将加盟店全部或部分转换成住宅或公寓等非酒店用途。
(二)特许经营期限
1、特许经营期限为___年(原则不超过10年,具体年限根据加盟物业租赁年限商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
2、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乙方可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甲方在乙方满足当时的特许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应按当时的同等加盟条件,允许乙方延长特许经营期限不少于年,双方另行签订续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