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时代朱元璋和他的继承人是怎么加强军权,发展君主专制的?
答:具体表现为:(1.)废除丞相制,设立六部,六部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这一措施,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历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
(2)。东西厂及锦衣卫等特务机构的设置,并凌驾于司法部门之上,受皇帝直接领导,互相制约,构成皇权专制的可靠支柱。(这一措施具有独创性,表明皇帝对自己的统治缺乏信心。它的出现,标示着君主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和专制制度的腐朽反动性加强。)
(3)八股取士,为统治阶级推行君主制制度培养了官僚队伍。(其结果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中国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4)废除行省,设三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军政。三司是朝廷在省里的派出机关,互不统属、分权鼎立,互相控制,遇有重大事宜,由三司合议,上报中央部院,从而便于中央垂直领导,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其结果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这些措施的核心是加强君权,形成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统治。)
2.明成祖朱棣北建京城南修武当的的战略思想的历史意义?
答:北建京城0 , 一是有效地抵御了北元的侵略, 解除了北方兵患。使明政权得到了巩固。二是使朱棣在心理上消除了对建文帝及其党羽的恐惧, 使其能安心治政。三是促进北方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南修武当 , 使朱棣在实施政治中达到了三个目的, 一是通过宗教信仰, 宣扬/ 天人合一0,达到/ 君权神授0 的目的, 缓解了社会矛盾。二是用神学思想作正面宣传, 使长期饱经战争磨难渴望和平的人民, 在精神上得到满足, 中原地区及中西部相对稳定安全, 有效地控制中原等地,最终达到御用之目的。三是使全国人民在思想上得到了统一。南修武当也是朱棣实施/ 修礼乐,兴教化0 的治国方针, 以此达到愚民之目的, 从而在思想上控制了人民。/ 南北工程0 对维护国家的统一, 强化专政统治, 树立了王室的形象, 巩固皇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大明王朝能稳定延续276 年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对明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产生了积极影响。
3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
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
4试述明代法律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答: 明朝法律的内容
一、行政体制的变革与行政立法
1、中央废除丞相制度,由六部与通政使、左都御史、大理卿组成九卿。地方设省、府、县三级。
2、官吏的选拔任用,以八股经义取士为主。
3、明朝官员的考课分为“考满”、“考查”。
4、明代的监察制度完备,都察院、六科监察都是监察机构。
二、民事经济法律规范
1、民事法律规范
在所有权上:在财产所有权方面强调先占原则。
关于契约,明代的契约形式已相当规范。契约关系上减少官府的干涉。
婚姻家庭关系上,进一步贯彻纲常礼教原则。
关于继承,明代仍坚持嫡长子继承制和财产继承的诸子平分制。
2、经济法律规范
经济立法方面主要有赋税制度、专卖制度、矿冶制度、海外贸易制度等。
三、刑事法律规范
1、加重处罚谋反大逆罪
对于谋反罪,唐代虽然是最重的罪,但是在处罚时区分一些情况。而明律规定凡是谋反及大逆且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而且株连的范围非常广。
2、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勾结
四、严惩官吏渎职与贪赃犯罪
为了强化吏治,使官吏尽职尽责,明律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失职渎职罪。
五、增设新的刑罚
明代沿用了唐律的五刑制度,但增加了许多酷刑。
明代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①对于不直接威胁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典礼及风俗教化之事”,明律大多较唐律为轻;而对于直接同维护封建专制统治、镇压人民反抗的有关法律,即“贼盗及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大多较唐律为重。②明律中设立党专条,规定内外官交结、大臣专擅选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斩,这是明代以前历代法律所没有的。同时,明代法规中关于“重绳赃吏”的条款,也较前代大大周密和严苛。③明代统治者继承了元朝对臣下赐田和强占民田的传统,对皇室、贵戚、官僚、宦官等所占有的大量庄田和官田严加保护。建立了黄册和鱼鳞图制度,作为向人户征派赋税和差役的依据,并把“欺隐钱粮”作为惩治的重点。明代法规在典权方面也较唐、宋两代规定详细,更便于保护剥削者的利益。④适应农业、手工业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需要,加强了经济方面立法。如明律专门制定了钞法”,详细规定了“盐法”、“茶法”,增定了《市廛》《田宅》、《钱债》、《邮驿》、《营造》等法律条款,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严禁诱卖和略卖良民为奴隶、招诱流民垦荒、兴修水利、实行屯田和匠户轮班等方面的法令。⑤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统治,有关言论、思想犯罪的法律条款显著增多。⑥审判制度和严刑酷法有了新的发展。明代规定流刑以上案件的管辖、决断权属于中央,大狱重囚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
会审”,最后报请皇帝决定。由于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等特务机关直接参加和控制审判,皇帝独揽司法权的情况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在刑罚上,明代于五刑外,将充军制度化。廷杖及种种律外酷刑,也常被滥用。
明代前期较为重视法制建设,以《大明律》为代表的主要法规曾不同程度地得到实行。明初以严刑打击贪官污吏,消灭豪强地主,对于强化封建中央集权、减轻人民负担和缓和阶级矛
盾有一定的作用。明初关于禁止略卖良民为奴隶、鼓励开荒等法令,对恢复社会生产也有一定作用。明中后期,朝政日渐腐败,宦官擅权,厂卫横行,法令松弛,由于条例屡颁,律文名存实亡,加之官吏任意轻重,封建法制备受破坏。整个明代法规的基本内容和锋芒所向,是强化封建专制统治,加强对劳动人民的束缚和镇压,维护业已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秩序和生产关系,因而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文化的进步,延缓了封建社会的瓦解和崩溃。明代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大部分内容为清王朝所沿袭。
5.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过程特点影响?
答:发展:
明太祖废丞相后,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君权空前加强,全国政务最后都丛集到他身上,弄得他十分繁
忙,遇到重大问题又无处商量。于是便在洪武十三年(1380),置四辅官以协赞政务。不久,四辅官因年老致仕或病死,未再设置。洪武十五年(1382),明太祖又仿效宋朝制度,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秩皆五品。不过,当时重大政务仍由明太祖自操威柄。
明成祖即位后,选拔一批亲信的大臣“并直文渊阁,预机务”,阁臣的设置从此成为常制,内阁制度基本形成。
成祖时,内阁之称谓、体制、职责各方面,基本上形成,但地位仍只五品,既无独立之办公室,六部的奏章,亦不先往内阁,故权力仍不大。到后来,杨士奇、杨荣、胡广等先后入阁,实权与地位皆有所提升。终明之世,内阁制度的演变,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仁、宣时期内阁权势显著提升。仁宗即位,阁臣由五品提升为三品,大学士杨士奇等与吏部尚书蹇义同有密封奏事权。而杨士奇等为三孤(从一品)升尚书,形成虽居内阁,官以尚书为尊。此时期内阁制度的另一演变,乃条旨制度之出现。条旨又称票拟,即阁臣草拟对各种奏疏之处理意见,用小条贴于奏章上,供皇帝参考采用。由是阁臣取得处理国家大事之实权,利用详审奏章加以票拟之机会压制六部,票拟往往成为敕谕发至全国执行,阁权日重。
土木之变后,景帝即位,内阁制亦起变化。从不置官属变为下辖诰敕房、制敕房,两房均设中书舍人任书办。英宗复辟后,内阁制得进一步发展,乃首辅制度之出现。内阁大学士多至六、七人,少则三、四
人,多以入阁先后、资历及君主之意愿,选定一人为首辅首揆,即内阁首领,一切大事及票拟,均由首辅主决,《廿二史札记‧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条》谓:大事皆首辅主持,次揆以下,不敢与较。至此,内阁制度逐渐完备,首辅成实际上之宰相。
第二阶段是世宗嘉靖至神宗万历年间,乃内阁制之全盛时期。
英宗时又发展出影响内阁权力之司礼监。时内阁所拟之批答需交宫中司礼太监批红,即由司礼监之秉笔太监遵照阁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由于正统以后,君主宠信宦官,以致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阁臣不得不仰俯宦官鼻息,内阁权力一度衰落。
内阁制之演变由宪、孝以至世、穆,力权日见提升。阁臣每以宰辅自居,世宗嘉靖初年,杨延和以迎立有功,又得君主重用,使阁权渐重。其后,夏言、严嵩、相继为首辅,俨如宰相。至穆宗徐阶、高拱主持内阁,独断专行,形成世宗、穆宗间阁权的高峰期。神宗年幼即位,张居正出任首辅十六年,推行一系列的改革,国家大事皆由其主理,内阁制至此已发展至巅峰。神宗以后内阁权力日渐衰退。居正死后两年,即祸发身后;盖神宗亲政不免追修受制的前怨,而张居正一手提升之阁权,亦因而大变。
明朝东厂西厂神宗亲政后对张居正的报复,令继位之阁臣懔于专制君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加上各部大臣与言官俱求摆脱内阁制缚,致后来之阁臣不敢揽权自恣,只能外采舆论,内迎君主旨意,内阁权力难复旧观。此外,万历中叶,神宗荒废政事,长居深宫,不与阁臣接触。其时内阁或比附结党,或受制阉宦,或沦为宦官
鹰犬。熹宗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政,内阁作用更荡然无存。思宗刚愎自用,国家又内外交困,内阁己不能发挥作用。
特点:
(1)形成时期长,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从永乐开始,历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皇帝「其不接见臣下而能统治天下者,以有阁臣票拟故耳」。但是,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谁也不愿从己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中,又拿出一部分给阁臣分享。所以内阁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2). 内阁与皇权矛盾重重,又始终屈服在皇权的重压下
阁臣与皇帝矛盾,除了反映为封还诏旨一类以外,很多反映为阁臣在中叶以后不断提出辞职。
皇权与内阁矛盾,亦反映为明代阁臣善终者少,有政绩的不多。明代内阁权力不稳定,虽然有严嵩,张居正之显赫,但他们一是乘皇帝静摄而代行皇权。一般阁臣来说,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入阁后权力之大小,只决定于票拟被采用的情况,所以呈现为不稳定,没有保障,没有连续性。
与汉、唐、宋相比,明代辅相的业绩并不显著,这一方面固然与入阁前之资历有关。汉、唐、宋之宰相
都要经历郡邑,而明之阁臣却基本上出于翰林院。他们没有从政经验,不知民间疾苦,对政事自然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则由于他们权力不稳定,被司礼监挤着,被皇权压着,即使有抱负也难于施展。
显然,这样的内阁只能助长皇权,而不可监督、约束皇权。有明一代,内阁始终未能成为对皇权的威胁,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废丞相的目的是达到了。
(3.)内阁受制于司礼监,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司礼监的路子
在中枢系统中,内阁有票拟权,司礼监有批朱权,是内外相维的双轨制。但双方地位的特殊性使内阁难以与司礼监抗衡,双方权力的大小,又是以皇帝的向背为转移而互相成比,因此,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相维相济,而只能有对权力的激烈争夺。皇帝宠信司礼时,司礼尽夺内阁权力,如刘瑾、魏忠贤时;否则就是权相出现,如严嵩、张居正时。
严嵩、张居正之显赫,还得讨好司礼监,就是明证。
综观有明一代,内阁对宦官之干政,虽亦起过一点制衡作用,如成化年间,由于阁臣一再坚持,汪直主持的西厂一度被撤。但总的来说,内阁是越来越受制于司礼。内阁为司礼监扼制,以致明代成了宦官为祸最烈的朝代。
(4.)内阁与六部经常互争雄长,矛盾重重
历代及明初,六部均隶属于丞相,凡事必须秉承宰相的意志,自撤中书省、提高六部品秩后,六部变成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完整,而且在阁之上。但随着内阁品位的提高,又有票拟
内阁比六部更接近皇帝,部权便在不同时候、不同程度上为内阁所侵。
但是,内阁毕竟不同于中书省。从制度上说,六部不必听命于内阁,而内阁则「凡百政事,
非下部必不可行,不能行」。于是内阁借位尊势崇而力图控制六部,六部则钻内阁没有法定地位和权力的空子,力图摆脱控制。因而阁部经常争权,尤其是争夺人事权。
内阁与六部这种职权界限不清,工作上彼此失调,大大影响了明政府的行政效率。在客观上,则有利于司礼监的擅权乱政。
(5). 内阁中矛盾激烈,尤其嘉靖以后,阁臣间的倾轧突出由于阁臣的任用、权力大小、去留,均没有明确规定,又由于首辅与次辅间权力悬殊,在天启以前一直无明确的职责分工。所以阁臣间争夺权势的斗争激烈,尤其是「嘉靖以来之首辅,莫不由倾轧排挤而得之」,如严嵩拉拢科道弹劾翟銮,使翟被「削籍为氓」。严嵩与夏言互相排挤,致夏言被弃市。
在阁内的纷争中,阁臣不但各自培植自己的势力,玫使明中叶以后的政治日益腐败。
从明代内阁制度的种种特点,可见内阁制度在当时并未能成为与君主专制政体完全适应的辅政制度。内阁地位的特殊又使它成了矛盾辐辏之所,各种矛盾的发展,无一不是加剧了政治的腐败。
影响:
(1)、在某种意义上稀释了皇权,虽然朱棣的初衷是加强君主专制,但随着内阁制的发展,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抑制了皇帝的专制,这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有一定意义的进步性。
(2)、避免了因皇帝一个人的错误而引发大的错误。内阁主要是帮皇帝批阅奏折,处理政务的。但只有建议权,即票拟。所做票拟皆要秉称皇帝,由皇帝做最后决定。在人事任免,国家大政方针等方面都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皇帝再怎么英明神武,也毕竟尤其局限性。而一个由数名资深政务专家组成的内阁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避免了因皇帝一个人的错误而引发大的错误。而有时内阁所做的决定就是连皇帝都无法否决!
(3)、造成朋党之祸,内阁行使相权实在名不正言不顺,容易造成内阁与外廷官僚的磨擦。明之内阁,上受君主的箝制, 内受宦官的操纵,阁臣想握权,一方面须交结内监,另方面则又要倾轧同列的大学士,遂演成朋党之祸。
(4)、导致政治因循
明代阁臣绝大多数由进士而翰林,而拜命入阁,他们大都是十年窗下,久在翰林院,皆舞文弄墨之士,并无实际的政治经验,一旦入阁,大都昏庸而无识见,阁臣为保官秩,大都庸庸碌碌,而很少勇于任事。阁臣于是只能对皇帝虽命是从,又受制于宦官,对宦官俯首听命而不敢有违,一辈阁臣都无能,遂使政风因循腐化。
6.明代宦官专权的原因?
答:(1).朱元璋是禁止宦官干政的。
(2).朱棣夺位时依靠了宦官的帮忙,开始重用宦官,并且设立专门的学校,让宦官读书学习,帮助皇帝日常工作。因此明朝宦官与以往不同,都具有一定文化的。像郑和就是宦官。
(3.)明朝时期,文官集团权利很大,皇帝往往身不由己。比如嘉庆要追认自己的生父为皇帝,用了三年时间和文官斗争才搞定。而万历想废皇后改太子,用了二十多年直到死都没有干成,二十多年里郁郁寡欢不再理朝政,不与文官们合作。因此,皇帝只有倚靠宦官集团来和文官集团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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