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明朝东厂西厂
    明代内阁制是中国封建王朝后期的政治制度之一。它的形成主要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的“三省六部”制度,即刑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都察院七个大臣,负责全国的行政和司法事务。这一制度的缺陷在于:它是一个由皇帝直接管理的权力机构,导致皇帝权力过于集中、官员任命不稳定、政治腐败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明太祖的孙子明成祖朱棣于1403年派遣王振、陈循等法学家前往日本、朝鲜等国考察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度,将原来的“三省”改为“东西南北中”的五部,再增设东厂、西厂两个特务机构,以监察政治。
    到了明末,内阁制度已经成为朝廷的重要机构。明神宗时期,内阁由首辅和参政两个官员组成,负责审议政务和草拟诏书。万历年间,内阁的权力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明朝末年,内阁官员由两个增加到四个,内阁首辅的权力也进一步加强,成为皇帝的重要参谋。
    总的来说,明代内阁制经历了从“三省六部”到“五部”再到“内阁”的发展演变,这一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体现了中国封建王朝政治制度的变革和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