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东林党“清官”为何会死于“受贿”?
明朝天启年间,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进入血腥阶段。其中最重要的事件,是天启五年(1625) 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等六人殉难,时称“六君子”。
魏忠贤消灭东林党本身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东林“六君子”的罪名是受贿贪腐,而这六人自己也承认确实受贿贪腐,并且主动、积极“退赃”。
东林党与魏党进入实质性交火的时候,双方使出的都是各自的优势。政治斗争,东林党那可是强项——东林党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东林党的数学就是算计的数学。强项有,弱项也有。东林党擅文,开打之前技术战,谁接招,谁中招,往往不战而屈人之兵;魏党擅武,什么前戏都没有,你磨墨,他抡刀,你只好嘴喊“秀才遇见兵”心理自信。两党的这轮较量,毫无历史战例,实况就是“党”与“”的较量。
魏党的这杆,绝不是一般的武器——它叫锦衣卫。
锦衣卫,全称 “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正式更名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千万不要以为锦衣卫只是皇上的警卫部队——这是个实质性的特权部门,你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特权,它都有。锦衣卫掌管刑狱,有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它干什么,最大的特点是不公开,怎么捉人,捉进去之后怎么收拾,司法部门也管不着。如果不小心弄出人命,告诉亲属一声过来料理后事也就结了。
明朝东厂西厂——这杆的威力,就在这里。说白了,就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皇上发个话,可以随便捉个人。至于后面接着怎么审,再怎么判,全是人家的事。你要是人说情,除非皇上。要请个律师作点辩护,回家做梦去吧!
锦衣卫这个组织,要一个合适的现代对应机构,似乎不着。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究依法办事。专制社会,只有无法无天的部门,才能对付无法无天的人物,包括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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