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合作合同书
合作项目名称:
合作项目来源:
合作项目编号:
项目依托单位(甲方):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项目协作单位(乙方):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
二○一二年制
由甲方牵头,乙方参与共同申报的2012年度“(填写研究项目类别)”项目“(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正式批准。依据甲乙双方联合申请时所达成的协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本合同签约双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合作内容、经费支付、保密要求、知识产权等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
1.1 合作内容(包括拟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难点,主要创新点等)
1.2 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包括应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水平,应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应考核的指标)
第二条计划安排(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
2.1 乙方执行任务合同的期限:
2.2 乙方执行任务合同的进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归属及分享
在实施该项目研发过程中的原有知识产权、研发成果归各自所有,在研发过
程中,一方未经借鉴另一方的知识产权、研发成果,独立研究取得的知识产权、研发成果归研发方所有,双方共同研究或者借鉴另一方的知识产权、研发成果取得的新研发知识产权或研发成果归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该知识产权或研发成果的各项权益,任何一方不得侵犯该共同权益,任何转让、许可第三方使用等的决定都需要经对方同意。
第四条经费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或所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批复经费的%,由甲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
4.2.乙方有义务按照“(填写项目名称)”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经费使用科目的规定进行所拨经费的使用。经费具体使用遵照下表执行。经费预算表(乙方)(金额单位:万元)
4.3.甲方有义务按分期付款方式将本合同经费支付给乙方,并在对应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拨年度研究经费后一个月内按照相应比例支付。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协调解决。
第六条补充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留存三份。
第七条合同签署
甲方: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乙方: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住所地:
粤兴一道18号香港理工大学产学研大楼
205室
:518057 :电话:电话:
招行信用卡申请进度传真:传真:
::开户单位: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开户单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开户银行:帐号:811980486510001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