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辽宁沈阳中考中招政策解读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前,沈阳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平考试及⾼中阶段学校招⽣录取⼯作的通知》(沈招考委发〔2021〕3号),对我市初中学业⽔平考试和⾼中阶段学校招⽣录取⼯作(以下简称“中考中招”)进⾏了全⾯部署和安排。现就家长关⼼的2021年中考中招调整相关事项及具体政策做出解读,内容如下:
  第⼀部分:调整事项
  1.继续取消信息技术考查、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和外语听⼒⼝语考试。信息技术考查、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按“合格”计⼊考⽣中考考查成绩;外语听⼒⼝语考试,按满分20分计⼊中考外语总成绩。
  2.调整体育、艺术特优⽣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特优⽣招⽣原则上不低于综合⾼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学校、市级以上美育特⾊学校因组队需要,经学校提出申请,市招考办审核,符合要求的考⽣可适度降低⽂化课分数要求,但不得低于综合⾼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
  3.调整平⾏志愿同分考⽣录取规则。分数相同时,不再⽐较考⽣之间平⾏志愿的顺序,⽽是依据考⽣的优先录取条件、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同时录取。
  第⼆部分:具体政策解读
  ⼀、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
  (2)具有我市户⼝、在外地就读,拟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
  (3)具有我市户⼝或我市初中毕业证,拟在我市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
  报考师范学校须2003年9⽉1⽇以后出⽣。
  下列⼈员不得报考:⾼中阶段学校在校⽣;初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的在校⽣;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患有⽆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理者等。
  2.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7⽇~12⽉18⽇。
  应届毕业⽣由毕业⽣学校到区、县(市)教育局核实学籍后,在毕业⽣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其中,户⼝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县(市)的,也可回户⼝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往届毕业⽣及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到户⼝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属《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城区居民⼈与户⼝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杨⼠、北陵等2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原属于于洪街道划⼊沙岭街道的东民、前民、和平3个社区和光辉、爱国、全胜、兴盛4个村;划⼊迎宾路街道的红旗、世代2个社区的城市户⼝初中毕业⽣,可在所在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挂靠区招考办报名(杨⼠和原属于于洪街道地区挂靠在铁西区,北陵地区挂靠在皇姑区);铁西区⼤青乡、翟家镇、⼤潘镇、彰驿镇、⾼花镇户⼝毕业⽣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台镇户⼝毕业⽣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辽中区招考办报名。
四级考试分数分配  考⽣(不含⽤本民族语⾔答卷的朝鲜族考⽣)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政策。
  考⽣报名时须交验户⼝簿,应届毕业⽣同时交验应届毕业⽣学籍证明。往届毕业⽣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和⾝份证,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续。外来毕业⽣(⾮我市户⼝但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了居住登记,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或毕业证的初中毕业⽣)同时提供户⼝所在地户⼝簿、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核后办理报
名⼿续。符合条件的毕业⽣凭考⽣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报名单位登录或⾃⾏登录沈阳招⽣考试(www.syzsks),进⼊“沈阳市2021年初中学业⽔平考试上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我市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在学校领取考⽣号和密码,其它毕业⽣在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考⽣号和密码。考⽣上录⼊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拍摄电⼦照⽚,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误后由考⽣和家长(监护⼈)共同签字。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本⼈和家长(监护⼈)负责。
  考⽣领取《沈阳市2021年初中学业⽔平考试考⽣报名登记表》时须签订《考⽣诚信考试书》,本⼈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觉遵守考试规定等。
  考⽣报名时要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等费⽤,其中,报名考试费60元,体育考试费10元,合计70元。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活保障政策的
贫困家庭应届考⽣、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免收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
  ⼆、建⽴考⽣档案
  1.考⽣档案:考⽣档案分为电⼦档案和纸档案。考⽣报名即开始建⽴考⽣档案。电⼦档案是招⽣学校录取新⽣的主要依据。
  2.考⽣电⼦档案:电⼦档案内容包括考⽣报名、体检、志愿、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成绩(含外语听⼒⼝语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信息技术考查、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乐和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与学校课程成绩评定、加分及照顾录取等信息。报考体育、艺术特优⽣的考⽣,其电⼦档案内容还包括体育、艺术特优⽣相关信息。
  3.考⽣纸档案:应届毕业⽣纸档案由毕业⽣学校建⽴、封存,往届毕业⽣及外地回沈报名考⽣纸档案由区、县(市)招考办建⽴、封存。纸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辽宁省初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册》《体质健康评价登记表》《学⽣艺术素质评价登记表》《沈阳市2021年⾼中阶段学校招⽣体格检查表》、加分及照顾录取的证明材料等。考⽣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纸档案,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三、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
  1.应届毕业⽣的综合素质评价:应届毕业⽣的综合素质评价⼯作在市综合素质评价⼯作办公室,区、县(市)综合素质评价⼯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由毕业⽣学校负责,外地回沈应届毕业⽣由就读学校负责,依据《2019年沈阳市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案》进⾏,评价结论为A、B、C、D四档,进⼊考⽣电⼦档案,得D档者不得报考⾼中阶段学校。往届初中毕业⽣按初中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结论进
⼊考⽣电⼦档案。
  2.体检:考⽣体检参照原国家教委1994年重新修订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体检标准》执⾏。考⽣要认真核对机打体检表,确认⽆误后由本⼈签字。体检表装⼊考⽣纸档案。体检信息进⼊考⽣电⼦档案。
  考⽣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学校)的烹饪、⾷品制作、护⼠、⼝腔技⼠、助产⼠、外事服务等专业,须进⾏肝功能化验。
  四、命题与考试
  1.考试科⽬:语⽂、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
  2.考试科⽬分值:语⽂、数学、外语(笔试100分,听⼒⼝语考试20分)各120分、物理85分、化学65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物学50分、地理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朝鲜族语⾔答卷的考⽣,语⽂科分别考汉语、朝语⽂,成绩各按50%计⼊总分。
  3.考试办法:语⽂、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化学(合卷)、⽣物学地理(合卷)闭卷,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开卷。
  ⽣物学、地理考试在初⼆年级学⽣结业时与当年中考⼀同进⾏,成绩计⼊该年级学⽣下⼀年的中考总成绩。往届初中毕业⽣⽣物学、地理考试成绩取其初⼆年级结业时参加全市统⼀考试时取得的成绩,不再参加⽣物学、地理考试。因故未能参加⽣物学、地理考试的学⽣,参加下⼀届学⽣的⽣物学、地理考试,成绩计⼊中考总成绩。
  各科考试时间:语⽂、汉语和民族语⽂科⽬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数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物理化学(合卷)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考试科⽬时间为110分钟,⽣物学地理(合卷)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化课考试时间、科⽬安排:
  4.外语听⼒⼝语考试:取消外语听⼒⼝语考试,按外语听⼒⼝语的满分20分,计⼊中考外语总成绩。
  5.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采取过程管理与⽬标管理相结合,综合确定考试成绩的办法,即:初中⼀、⼆、三年级统⼀体育考试、初中⼀、⼆年级体育课教学考试和体育卫⽣常识考试三部分综合评定,按总分60分计⼊初中学⽣学业⽔平考试总成绩。其中,体育考试部分50分(初中⼀、⼆、三年级统⼀体育考试分别为10分、10分、20分;初中⼀、⼆年级体育课教学考试分别为5分、5分),体育卫⽣常识部分10分(初中⼀、⼆、三年级分别为3分、3分、4分)。
  统⼀体育考试包括⾝体基础项⽬、运动能⼒、运动技能三类内容,⾝体基础项⽬包括体重指数、肺活量、男引体向上或掷实⼼球、⼥仰卧起坐或掷实⼼球,运动能⼒项⽬为男1000⽶、⼥800⽶,运动技能项⽬为⽴定跳远或跳绳。
  初三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统⼀体育考试时间安排:
  5⽉6⽇~12⽇初三年级统⼀体育考试。
  5⽉31⽇初三年级统⼀体育考试补考。
  6.体育、艺术特优⽣专项素质测试,由招⽣学校⾃主组织实施。
  7.学科考查:取消信息技术考查、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按“合格”计⼊考⽣中考考查成绩。⾳乐和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与学校课程成绩评定,由初中学校在区、县(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课程标准⾃⾏组织实施。
  8.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试、加试:⾯试、加试⼯作由招⽣学校负责组织,颁发⾯试、加试合格证,并处理遗留问题。⾯试、加试⼯作结束⼀周内,招⽣学校须将⾯试、加试合格名册报市招考办。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的考⽣均须进⾏⾯试。⾯试标准按原省教委1990年下发的辽宁省中等师范学校招⽣⾯试要求执⾏,结论记载为“合格”“不合格”。师范学校各专业⾯试和加试⼯作在考⽣填报志愿前进⾏。报考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学校)考⽣需要⾯试、加试的专业、内容、时间及要求由招⽣学校确定,与招⽣计划同时公布。⾯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相关学校(专业)。
  五、填报志愿
  1.志愿批次设置:中招志愿共设4个批次,分别为:第⼀批次、第⼆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
  第⼀批次:省级重点⾼中、省级⽰范⾼中、市级标准化⾼中。
  体育、艺术特优⽣:设3个有序志愿。
  统招公费⽣提前录取:设1个志愿。考⽣可填报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中学其中的⼀所学校。
  统招公费⽣、指标到校⽣和民办学校⾃费⽣:设12个平⾏志愿。考⽣可填报本批次中除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中学以外的其他学校。
  第⼆批次:师范学校、国家及省改⾰发展⽰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
  师范学校:设1个志愿,并设1个专业志愿。
  国家及省改⾰发展⽰范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志愿。
  技师学院:设3个平⾏志愿。
  第三批次:⼀般⾼中。
  体育、艺术特优⽣:设2个有序志愿。
  统招公费⽣和民办学校⾃费⽣:设6个平⾏志愿。
  第四批次:⼀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学校。
  ⼀般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志愿。
  技⼯学校:设3个平⾏志愿。
  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职(“3+2”模式)学校按省招考办具体要求执⾏。
  2.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6⽉15⽇~6⽉19⽇,考⽣在上填报⾼中阶段学校志愿。考⽣填报⾼中阶段学校志愿,必须依据招⽣计划规定的招⽣范围和条件填报,否则⽆效。参加体育、艺术特优⽣专项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的考⽣⽅可填报体育、艺术特优⽣志愿,填报的学校、项⽬必须与取得专
项素质测试合格的学校、项⽬⼀致,否则⽆效。具备国际学⽣⾝份的考⽣填报志愿应为具备接受国际学⽣资格的学校,否则⽆效。考⽣须认真核对由区、县(市)招考办打印的考⽣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误后由考⽣本⼈和家长(监护⼈)共同签字。签字确认后,志愿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本⼈和家长(监护⼈)负责。填报志愿结束后,考⽣和家长(监护⼈)签字的考⽣志愿表交区、县(市)招考办存查。
  3.填报普通⾼中体育、艺术特优⽣志愿条件:参加体育、艺术特优⽣专项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的考⽣⽅可填报体育、艺术特优⽣志愿,填报的学校、项⽬必须与取得专项素质测试合格的学校、项⽬⼀致,否则⽆效。
  4.省级重点⾼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办法:各省级重点⾼中分配给初中的指标到校⽣系数为招⽣校指标到校计划数与本区、县(市)报考⼈数之⽐;各初中所得指标到校⽣名额为该校在本区、县(市)报考⼈数与指标到校⽣系数之积;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所享受的名额为单独报考⼈数与指标到校⽣系数之积。
  5.填报师范学校志愿条件:符合师范学校招⽣条件,并取得师范学校⾯试、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可以在招⽣计划规定的范围内填报该校的相应专业志愿。
  6.“平⾏志愿”投档办法:“平⾏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填报若⼲个平⾏但有顺序
排列的学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照考⽣中考成绩从⾼分到低分进⾏排序,再依次检索考⽣填报的A、B、C、D……多个平⾏志愿学校,将考⽣录取到最先符合录取条件(达到招⽣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志愿学校。即“分分清”,⼀个分数的所有考⽣全部录取后,才会进⾏下⼀分数考⽣的录取。操作步骤如下:
  第⼀步:按考⽣中考成绩从⾼分到低分排序检索,⽐如分是740分,则先检索740分的考⽣,再检索739分的考⽣,再检索738分的考⽣……以此类推。其中,考⽣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检索;优先录取条件相同的,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从⾼分到低分排序检索;如仍相同的,则同时检索。
  第⼆步:对每⼀分数上的每位考⽣,依次按照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符合A学校录取条件(达到招⽣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不符合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考⽣符合被检索学校录取条件,就录取到该学校。考⽣⼀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后⾯所报考的其他志愿。
  7.“平⾏志愿”的优势和风险:相对顺序志愿填报⽅式⽽⾔,平⾏志愿降低了考⽣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增加了考⽣的选择性和被录取的机会。但平⾏志愿也同样存在着风险,如果考⽣没有按照⾃⾝实际⽔平,有梯度的填报志愿,就有可能造成志愿落空,因此平⾏志愿的填报依然很重要。
  8.填报“平⾏志愿”时应注意的问题
  (1)分数优先。平⾏志愿先录取⾼分考⽣,再录取低分考⽣。举个例⼦,假设考⽣甲中考成绩为740分,考⽣⼄中考成绩为739分,某校只剩余1个招⽣计划,甲在D志愿报考该校,⼄在A志愿报考该校,由于甲中考成绩⾼于⼄,所以优先录取甲到某校。
  (2)平⾏志愿也有志愿顺序。对于每个考⽣来讲,平⾏志愿是依次按照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进⾏录取,如考⽣符合A学校录取条件(达到招⽣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不符合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如果考⽣⼀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后⾯所报的其他学校志愿。因此,考⽣在填报时,⼀定要把⾃⼰最理想的学校放在前⾯,其他志愿放在后⾯,要避免出现“倒挂”现象,以免错失进⼊理想学校的机会。举例来说,平⾏志愿栏,假设某考⽣报考的A学校录取分数700分,D学校录取分数710分,即使他最后考了720分,也⾸先被A学校录取。
  (3)填报的学校之间要有⼀定梯度。填报都是热点学校,就有可能造成志愿落空;填报的都是较弱的学校,就会失去升⼊理想学校的机会,考⽣要注意适当拉开各个志愿之间的梯度。提倡的梯度模式是:冲⼀冲,稳⼀稳,保⼀保,垫⼀垫。
  (4)考⽣要对⾃⼰进⾏客观的评价和定位。考⽣要根据⾃⼰平时的学习成绩,选择与⾃⾝实际⽔平相差不⼤的学校,以提⾼志愿实现率。
  (5)不想去的学校不要填报。
  六、成绩发布
  考⽣考试成绩全市统⼀发布。考⽣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单位领取成绩通知单。考⽣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申请成绩复核⼿续。评卷⼯作领导⼩组组织专门⼈员复核后,反馈成绩复核结果。
  七、录取
  1.组织原则:录取⼯作由市招考办统⼀管理并组织实施,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职(“3+2”模式)学校录取⼯作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