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的研究
作者:王欣晖
来源:《赢未来》2018年第02
        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及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渗透下,关于公务员职位的分类管理制度已然成为现阶段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实际情况中,仍然存在制度设计不科学、实施过程不规范等现象,进而对其管理造成一定困扰。本文重点对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另外,并对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进行探索。
        关键词: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
        就目前我国公务员制度来看,其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着一定的管理不足,另外对于公务员的管理过程坚持统一性的原则。然而,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大一统国家干部概念,而对于公务员职业也缺乏科学分类,进而出现了一定的缺陷及弊端。近些年来,我国人事体制不断进行改革推进,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公务员职位的分类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现行阶段对于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仍有不足,需要加强进一步
规范和完善。
        一、目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管理模式不健全
        首先,政务类与事物类公务员区分不明确。在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中对两类人员区分十分笼统,进而会挫伤部分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领导意识及工作积极性;其次,没有对特别和一般公务员进行区别。相对一些西方公务员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而言,其一般会将其分为特别职务公务员及一般职务公务员两类。而我国对所有公务员,无论其工作性质,都笼统纳入《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缺乏一定的科学管理及规范。
        2、晋升制度有待完善
宏欣
        在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中分为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两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公务员的激励机制,但其制度仍拥有一定的缺陷。如对职级的设置中缺少一定的法制保障。在对公务员职级设置过程中,需加强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不断完善,系统的将公务员的职务同其级别进行有机结合,对层次与级别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划分。但就目前来看,其仍缺少
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保障。我另外,对职级晋升过程缺少财政保障。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县级以下人员占据着大半数量,及时他们不用升职同样亦可享受晋升待遇。为此,我国目前财政将很难支撑,急需一套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来增强预算控制。
        3、法规制度不配套
        第一,对职位分类细节缺少明文法规。在我国《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制度的模式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原则性规定,以致各地区、部门按自己对法规的见解而进行职位设置及选拔,形成了地区之间选拔标准、规范的不一;第二,缺少相关的对立管理力度。公务员职位分类过程中,需坚持建立与其它制度之间相对立关系,以此互相协调,进而才能有效保障公务员制度有效落实。
        4、职位设置不合理
        第一,职位自行设置缺少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公务员法制仍不健全,相对美国式法规相比,缺少一定的明细规定,另外由于我国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严重的影响了公务员制度的健康发展;第二,科学职位分类的不足。我国相对西方国家相比,电子政务程度角度,一
般电脑在政务机关只是发挥打字功能,而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职位中却很少用到科学的职位分类法;第三,落实及监督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很多行政机关对本单位内工作职务设置中,不仅缺少相对应的监督机构对其设置和实施过程进行追踪监控,同时亦缺少专业机构对职位设置的效果进行评估追踪,进而影响我国公务员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我国公务员职位分類管理的取向
        1、注重实行两官分途管理形式
        我国主要以业务类公务员为主,从而来实现对公务员的分类。在公务员分类中,由于工作性质及责任的异同,所以政策也不一样。两官分途在我国有着更加积极的意义,对于政务类公务员与业务类公务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进而对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可依据党委或宪法来对其进行考察、培养及推荐,而对于一些业务类的公务员,对其管理主要还是依赖与当地政府的人事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严格规范。
        2、管理制度更加开放化
        目前来看,我国公务员系统的分类结构仍然比较封闭,以致使公务员制度缺乏新鲜活力,
急需向开放型进行转变。现阶段,很多国家都已经开始了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开放化过程,不断吸引高素质人才,提升自身结构活力,不断完善及更新职位分类标准和程序。
        3、职位与品味相融合
        以目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趋势不难看出,其更加趋向于以职位分类为主、品味分类为辅,加强两者之间的相辅相成。现阶段,对于传统公务员职位分类中品味分类的粗狂型分类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急需对其进行改良创新,从而提出了对职位分类中的优点进行吸收,结合品味分类的综合方式。在我国逐渐形成两种分类相互融合互补趋势,进而在设计职位分类结构时,需对一些职能尚待改变的过渡性职位做粗犷划分,而对一些代表着日后改革方向及负担综合管理等职位进行细致划分。
        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中,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与不足,虽然《公务员法》已经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进行简要规范,但落实过程却显得差强人意。在我国采取职位为主,品位为辅,两者相互融合的模式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仍需对传统模式进行经验积累,积极探索创新模式。
        参考文献:
        [1]井广一。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7 15)。
        [2]王艳。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取向研究[J],河南大学,2010
        [3]刘恒,戚洪欣。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理论观察,2016 1 28-32
        作者简介:
        王欣晖(1989-)女,山东省青岛市人,民 族:汉 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政法学院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