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补充协议15篇
借款协议补充协议1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补充协议2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双方就竣工的房地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地产抵押,房屋产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号,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贷款金额为:元整。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双方约定已竣工房地产抵押期限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还清借款本息注销止)
  三、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编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借款协议补充协议3
  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乙方借款 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分行支行开出《还本付息保函》进行担保(此保函不上系统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亿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3年。
  三、利率:按央行现行三年贷款利率执行(每年年底付息一次)。
  四、贴息:12%(中介方的引资奖励,乙方另行书面承诺。)
  五、操作程序:
  1、甲方先期派代表到达乙方所在地,收取5万元的费用(划走2万)甲方人员24小时内到达,乙方安排核行时,须向甲方支付15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出示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供银行对其查实。
  2、开保函银行在对甲方提供的资金证明核时无误后,应开出《还本付息保函》交给甲方(按每次过款数额开一张或全额开出都行)。
  3、甲方收到担保银行开具的《还本付息保函》,不出行,即按约定的数额将第一笔借款资金划入《还本付息保函》中指定的乙方帐户,甲方划款前乙方应按约定的一次性贴息开出银行保兑支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从第二笔资金划款前,乙方应按约定的一次性开出银行汇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以此类推,直至借款资金全额到帐。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代表到达乙方所在地收取了乙方5万元人民币,甲方在24小时内不能到达,或到达后没有有效的资金证明,则赔偿乙方10万元人民币(含接人费用)。
  2、如核行后甲方收到担保银行开具的《还本付息保函》和乙方支付的一次性贴息,而无资
金汇入,除全额退回已收的1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一次性贴息外,应再支付乙方50万元人民币做为经济补偿,同时将银行保函交还银行注销。
房产抵押贷款利率
  3、如担保银行不能为乙方借款担保开具保函,或甲方过款时,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每次过款的数额开出一次性贴息的保兑支票(汇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此业务终止,甲方所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甲方在每次向乙方账户划款前,乙方不能为甲方开出一次性贴息的银行汇票,担保银行应无条件将甲方已划入乙方账户的资金从乙方账户划出交还甲方,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每次过款的一次性贴息不予退回。
  5、甲方应保证借款资金全额分批到位,否则应按借款总额的2%对乙方进行补偿。
  七、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无条件执行本协议中的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自觉履行各自的承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注:1、核行、开保函、核保均在行长办公室由行长和经办人亲自签字盖章,不涉及其他部
门。
  2、担保银行必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含一级支行)。
  3、办理保兑支票及银行汇票,均在担保银行营业部柜台按银行的正常程序办理。
  4、用款单位必须是合法项目公司,拥有真实齐全的项目(有市级以上发改委批准的专项文件,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或备案证书),资料提供资方核实。
  5、双方在此业务运作中,均不得有任何虚假、违法、欺诈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借款协议补充协议4
  鉴于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个人金牛卡账户(账号: )作为还款保障,向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个人贷款(贷款账号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个人金牛卡作为该笔贷款的还款主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的还款日从借款人的个人金牛卡账户自动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人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时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该个人金牛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得随意改变个人金牛卡账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人金牛卡账户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四、在贷款还清之前,借款人应保证有其他合法收入________用于解决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