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用途:用于购买新建住房。
贷款条件:贷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购买外销房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5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 中国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币种:个人住房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申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须是具有外汇还款来源的华侨、港澳同胞、外企工作人员等。
贷款额度: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或评估价值的80%。
贷款期限: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
不超过8年。
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法、月均还款法。
贷款利率: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住房贷款利率。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A 等额本息还款法: 定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每月以相等的还本付息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其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总还款期数 月均还款额 = ----------------------------------------- (1+月利率)总还款期数-1 B 等额本金还款法: 定义:等额本金还款法是递减还款法的一种,使用这种方法是将贷款本金分摊到还款的各期,每期应还利息由未偿还本金计算得出,每期还本金额不变,利息逐期减少。 其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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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
房屋按揭贷款
中国银行采用楼盘合作的方式,先与房产开发商就其申请的按揭楼盘签订《商品房销售合作协议》,借款人购买该楼盘中的商品房时便可通过房产开发商向中国银行提出按揭申请。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特点 1、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价八成,且金额上不封顶 2、 不论本市居民还是外地来沪居民、外籍人士,只要符合中国银行的贷款条件均可申请贷款 3、 贷款最长期限30年 4、 贷款人可购房多套 5、 允许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利息调整计算 6、 外籍人士最高可获得7成20年的购房按揭贷款 7、 上门联合办公:在贷款获准后,由中国银行会同公证处、保险公司到现场办公,为购房居民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流程图 贷款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 贷款对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条件: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有效身份证明;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已首付20%及以上房款; 5、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的申请: 您在购买房舍时,可通过与中国银行签约的房产开发商向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然后您需填写和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填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 2、同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1) 借款人本人及参与还款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本的还要提供婚姻证明。 (2) 借款人为外地居民的,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其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据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或暂住证。 (3) 借款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提供的收入情况证明。 (4) 借款人提供自筹部分购房资金的证明。 (5) 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预售合同(期房),或售房合同(现房)。其中外销商品房合同须经公证,内销商品房售房合同需经商品房所在地的商品房交易中心登记。 |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中国银行可为满足办理条件的个人发放商业用房贷款,用于定向购买商业用房。 贷款对象: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所购商业用房必须手续齐全,项目合法,并由开发商出示证明; 4. 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商业用房合同或协议; 中国银行可为满足办理条件的个人发放商业用房贷款,用于定向购买商业用房。 5. 必须先付清不低于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6. 在中国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 7. 中国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价值的60%。 贷款期限: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不超过十年。 贷款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期限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
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
乙方: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为支持居民购买住房,促进商品房销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适用的商品房
乙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 ) 区 ( 县 ) ( )路 ( 街 ) ( )号 ( 或地段 ) 的经批准命名为的商品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乙方承诺购买本协议第二条所确认的商品房的全部购房人提供最高额为( )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每一单笔贷款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 )%,最长贷款期限( )年。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收集贷款资料、审查借款人资格等工作。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将乙方发放给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商品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对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享有监控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向乙方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 ( 包括罚息 ) 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 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等 ) ;并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保证期限从乙方与
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保管之日止。
五、甲方同意在其保证期间,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六、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甲方。
二、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生效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
依据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的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三、乙方划转资金后,保证及时将划款转账凭证回单传真给甲方,甲方据以与购房人办理有关产权手续。
四、在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六条 商业秘密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损失的,泄密—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九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年,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
但合作期满后,甲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条款均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理人 ) 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协议文本份数
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本协议—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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