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农村闲置房屋已经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为了规范农村闲置房拆除补偿标准,以下是相关政策:
一、认定范围
1. 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经认定不予补偿。
2. 无法拆除的闲置房,补偿问题按照《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房屋补偿标准
1. 拆除的房屋,按照拆除时实际房屋建筑面积与另行估定的单价进行赔偿。
2. 拆除房屋后原址无其他建设用途的,按照拆除时实际土地面积与另行估定的单价进行赔偿。
3. 拆除房屋后原址有其他建设用途的,将由拆除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合理利用土地,为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条件。
三、农户搬迁补偿标准
1. 为搬迁的农村居民,发放房屋搬迁奖励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为保障农村居民安居乐业,涉及到搬迁的,应当给予合理安置,同时根据农户个人或家庭情况,适当发放奖励金和生活补贴。
以上就是有关农村闲置房拆除补偿标准的政策,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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