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集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审批宅基地。第⼗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货币补偿的,拆迁⼈应当向被拆迁⼈⽀付补偿款。
2020年最新补偿标准
根据近期城市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城市办法作如下规定:
⼀、将拆迁⼈对被拆除⾮成套住宅房屋使⽤⼈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价格×原建筑⾯积+经济适⽤住房均价×拆迁补贴⾯积
其中,拆迁补贴⾯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农村搬迁补偿
拆迁补贴⾯积原建筑⾯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价确定,并报市国⼟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经市政府批准,纳⼊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供⽓、供热、环境保护、污⽔管道和处理
城市河湖、电⼒、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拆迁补偿系数⼀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的拆迁补贴⾯积仍不⾜15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计算拆迁补贴⾯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并且长期居住⼈⼝在2⼈以上(含2⼈);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上房屋。
⼆、拆除原划拨⼟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的补偿款中不含。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
三、拆迁⼈以及其在1992年6⽉以前取得的划拨⼟地上⾃⾏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与有关单位联建、
合建项⽬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提供的上的房屋,在依法补办建设⽴项、规划、⽤地等⼿续后,⽅可⽤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厨房、卫⽣间齐全的,⼀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有厨房⽽卫⽣间公⽤或者有卫⽣间⽽厨房公⽤的住宅楼房,对被拆除房屋使⽤⼈加上其分摊的公⽤卫⽣间或者公⽤厨房的建筑⾯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厨房、卫⽣间等由两户以上合⽤的,对被拆除房屋使⽤⼈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原建筑⾯积按照被拆除房屋使⽤⼈单独使⽤的房间的建筑⾯积加上其分摊的该套房屋合⽤的附属建筑⾯积后计算。
上⽂中,对于北京农村宅基地拆迁的最新补偿标准已经有了⼀个详细的介绍,在补偿标准中,各种不同项⽬的补偿⽅式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基本的计算公式⼩编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您可以根据上⽂提供的计算公式估算⼀下⾃⼰能够获得的拆迁补偿,如果差额较⼤的话,⼩编建议您的拆迁帮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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