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因此,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
农村搬迁补偿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面积广大。出去机械化农具工作仍然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进行耕作经营。那么这种情况下部分独生子女的农村家庭可能会比较吃力了。那么关于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有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征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各地为了响应国家
政策,纷纷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照顾独当地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有的省份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因此,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
  二、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1、 湖南省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2、福建省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
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3、陕西省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4、河南省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
  可见,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时是否增加补偿费是由各地自己制定的。因此, 具体到每个省,需要看该省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可以去网上搜索该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综上所述,大部分地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上施行增加一人份赔偿制度。但是具体实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省份的具体实施条例而各有不同。通过小编的讲解,相信大家已经对农村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有了新的认识啊,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