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田地被占用修路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建设工程需要修建道路而占用农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每公顷农田可收获价值的3倍,或者每棵林木的2倍以上的价款,同时还包括一定的迁户费和搬迁费用。土地使用权人对建设单位提出反对不同意的,还应给予搬迁补偿,其他安置补助费,社会重组费,特殊补偿费和技术改造补贴等。如果工程建设对土地使用权人造成不可抗力,可给予特殊补偿费,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村搬迁补偿
本文发布于:2024-12-23 03:34: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标签:规定 占用 使用权 给予 搬迁 赔偿 土地 修路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