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地补偿用途是什么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征收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就必须给予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所包含的内容很多,那么土地征地补偿用途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征地补偿
农村搬迁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
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二、土地征地补偿用途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和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价值表现,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服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因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活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廷民的生活困难,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助费用。主要保障的对象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的基本生活,因此,它主要用于每一个失地的农民身上。
  3、地上附着费及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于土地的各种设施,青苗是指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他们因为土地的征收而失去了独立存在的可能,所以对此损失应该列为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小麦、玉米、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于直接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拥有所有权的农户。
  4、社会保障费。《物权法》关于社会保障费用属于法定征地补偿范围的新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应该涵盖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为提供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
  5、其他费用。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等。
  因为征地补偿的内容包含的比较多,其中涉及了青苗费、社会保障费、安置费等,青苗费
这些主要是对农民的劳动所得进行的补偿,有助于继续生产,社会保障费、安置费等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这主要是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