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工程硕士水利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
培养方案
(2017级专用)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正确的政治立场,牢固的法纪观念,严谨的治学态度,较强实践能力,熟练掌握水利工程领域所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水利工程领域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的应用型、高层次技术与管理人才。
1。 政治思想  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具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理想.
2。 业务素质  熟练掌握水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的专门知识,熟悉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较强的解决水利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
3. 外语 掌握1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研究方向
根据国家水利工程行业发展需要和水利工程领域特点,本领域设置6个方向:
1.水文学及水资源  主要研究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模式,节水型社会建设理论及实践,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方法,雨洪资源、中水等非常规水源的高效综合利用模式,地下水开发利用理论与技术,水库生态调度及水质模型与应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问题,水利信息化与3S技术应用等。
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主要研究小型水利工程的软基窄缝消能及孔板消能、河道险工整治,非饱和土壤水的渗流特性,河道中汇流河口水流流场研究,河道行洪障碍物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分析及洪水风险研究.研究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污染水体修复,流域水沙生态调控理论与技术,河流健康等内容。
3.水工结构工程  主要研究水工建筑物新型结构及设计理论;水工建筑物健康诊断;生态水工结构;水工建筑物结构优化、新型护坡结构稳定性及物理力学分析等。
4.水利水电工程  主要研究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的理论和技术方法等.
5。水利信息化与数字水利工程  研究水利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模拟及真实水利现象的数字化重现;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虚拟现实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数字灌区、河流、流域工程建设及水土工程安全监测分析等。
6。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研究北方主要河流流域水生态修复理论与技术.包括流域水污染控制技术与水体生态修复工程研究,流域水生态健康暨安全评价研究,流域水生态功能评价及修复补偿研究等。
三、基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学位课不低于24分,选修课不低于2分),实践教学环节不低于6学分(不少于半年的校内外实践以及其它形式的实践).
四、培养方式
1。 培养方式  实行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在校课程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在校内外本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管理等实践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工作完成后须提交实践总结报告。学位论文既可结合实践工作完成,也可在校内科研基地进行应用技术研究完成。
2. 指导方式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校内导师应具有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校外导师一般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当水平人员担任。校外导师为招生导师(第一导师,则校内导师(第二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校内导师侧重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校外导师侧重负责指导实习和实践过程管理学生的论文选题、研究指导论文写作指导由两位导师共同承担.
3.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方式采取听课、讨论和自学相结合,考试及格方能取得学分.
4。 学术报告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参加导师所在团队组织的学术活动.毕业前
做2次以上读书报告或提交3读书报告笔记,提交1份文献综述报告、1份研究进展报告。报告时间由学生与校内导师协商确定。
5。 实践教学  实践环节深入本领域校内外基地,与科技攻关和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指导教师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学习计划,并指导其开展实践工作.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按3年基学制安排。
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门,成绩合格但不计入总学分。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水利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公共必修
课程
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必修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必选
其一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第一外国语
48
3
1
必修
一级学科
必修课程
数值计算方法
32
2
1
必修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32
2
1
水利工程专题
32
2
1
学术方向
限修课程
现代水资源规划学
32
2
2
水文学及水资源方向
现代水文学
32
2
2
现代水力学
32
2
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方向
河流动力学
32
2
2
水工建筑物健康诊断
32
2
2
水工结构工程方向
高等混凝土结构学
32
2
2
现代水利施工技术
32
2
2
水利水电工程方向
现代工程项目管理
32
2
2
3S技术与应用
32
2
2
水利信息化与数字水利工程
数字水利
32
2
2
水生态修复理论与技术
32
2
1
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态治理
32
2
2
公共选修
课程
外语类提高课程
32
2
2
选修
工程伦理学
16
1
2
专业选修
全日制研究生课程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32
2
1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32
2
1
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理论与技术
32
2
2
水资源经济学
32
2
2
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32
2
2
生态治河原理与技术
32
2
2
实践环节
实践总结报告
6
必修
补本课
水工建筑物
第一学年完成
同等学历与跨学科补修
水力学
工程水文学
六、考核方法
1.课程考核  课程考试一般以笔试为主。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和课程论文或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
2.文献综述  要求阅读文献 40 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占30%以上,并根据综述内容和生产实际提出学位论文题目。
3.开题报告  应在第三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公开举行,由5人以上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通过并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4.中期考核  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实践情况、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  在两位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或技术改造,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制与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
2.研究时间  要求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开题报告通过到论文答辩
3.研究要求  开题报告通过后即按要求进行研究工作。要求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实验、观测规划设计或调查。实验、观测规划设计调查均应有原始记按照导师要求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4。 论文形式  论文形式必须是一篇科研论文,但内容可以涉及市场调研、应用技术和应用基础理论试验研究、水利工程行业调研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等,要有丰富详实的数据分析和完整的逻辑推理,必须避免资料汇编、文献综述、技术规程、企划书等形式。
5。 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写作要条例清晰,内容具体,结构规范,层次分明,文理通顺,数据真实,统计分析科学,版式符合《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否则不接受答辩。
6 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须根据实践工作与研究内容进行写作,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性;论文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水利工程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水利工程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作者个人的新见解;论文须符合学校对查重结果要求论文应以中文撰写,字数不少于2万字论文
八、答辩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申请夏季答辩应在当年3月1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在4月15日前向水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冬季答辩应在当年10月1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在10月15日前向水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2.学位论文提交程序  向水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论文必须有导师亲笔签名“同意提交”,水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初审(预答辩),并由学术方向带头人签名同意方可进入质量审查程序。
3.学位论文质量审查  提交的正式论文必须通过质量审查方可参加答辩。首先是查重审查查重合格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程序论文评阅通过方能取得答辩资格
4. 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研究生在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学位论文通过质量审查之后,可向水利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答辩申请,水利学位评定分委会上报校学位办审核批准后,由水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须有1名以上外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论文答辩对所有教师、学生开放,学生宣读论文时间应控制在15-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