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名称/代码:社会工作/035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信守“以人为本、竭诚服务、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有较为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落实国家“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战略,推进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事业,服务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培养方向
招收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在“民族地区城乡社区治理”、“民族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临床社会工作”等3个方向培养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学生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整合培养,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和发展竞争力。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
在校内、外“双导师”的指导下,以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四、培养年限与安排
学制三年。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通过专业实践和开题报告环节,完成学位论文,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办法》有关规定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应少于2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毕业,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课程学习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论文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从开题论证
通过之日起至论文申请答辩时止)。
五、实践环节要求及说明
1.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认可的实践内容,提高实践能力,同时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做好准备工作。
学校认可的的实践内容包括学校、学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的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实践工作,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实践工作,导师联系且学院认可的实践单位的实践工作等。
2.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可采用“任务式实习”、“项目式实习”、“阶段式实习”、“体验式实习”等形式。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习时间均为800小时,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实际工作时间核算为专业实习时间。
4.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专业实践环节,特殊情况下可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5.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实践环节结束后,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所在实践单位和双导师签署评价意见后,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学分,全部实践记录存档备查。
六、课程设置
1.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课程体系和质量标准。
2.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均为一学年。
3.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体系以“课程+实践”、“必修+选修”、“基础+方向”的方式制定。
4.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授课方式和考核方法略有不同。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均为第三学期末。
社会工作硕士课程设置
七、学位论文
(一)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是以社会工作实务和实践为基础的研究论文。选题结合“民族地区城乡社区治理”、“民族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临床社会工作”等培养方向,特别是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内容包括社会工作理论研究、社会工作实务和实践的做法和模式分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实践分析、社会政策的调查研究及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梳理和改进及社会工作专业所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等。
(二)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为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政策研究及理论研究等,应以系统的社会工作实习和实践为基础,进行相应的理论分析(包括一般理论、服务模式或理念阐释),提出改善服务和完善政策的对策或建议。论文研究方向明确,符合社会工作学科的基本要求,且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文字流畅;中英文摘要文字简明扼要,能够揭示论文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和关键结论;文献征引、资料举证、图表制作及概念、术语、数据等应符合学术论文要求。论文撰写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正文字数以2-4万字为宜。
(三)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要体现研究生已经全面系统掌握社会工作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方法,选题和题目应有创新性,能够收集新材料,提出新见解,并在某一社会服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或理论价值。
3.学位论文要在充分调查基础上深入思考和精心研究,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4.学位论文评审实行盲审制。
(四)创新性成果要求
1.鼓励研究生发表符合社会工作学科规范和要求的学术论文。
2.学位论文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内工大校发〔2014〕1号)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按相关管理规定授予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八、学位授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内蒙古工业
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内工大校发[2014]1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及
授予基本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执行)的,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授予学位日期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日期为准。
九、其它
本方案2017年9月执行。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进行修订。
学科负责人(签字):范景武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章):范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