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尊敬的各方:
鉴于甲方(学位授权单位)及乙方(学生),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定向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养目标和条件
1.1 乙方具备(学位授权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要求的学术背景和能力,并完成相关的学术考试和面试;
1.2 乙方拥有受甲方指导教师指导下的研究课题,并能够按时完成研究计划;
1.3 乙方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参与相关科研项目,并按照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和报告;
1.4 乙方需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发表,提高学术影响力和表达能力;
1.5 乙方需遵守甲方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认真履行科研和教学任务。
二、教学与科研安排
2.1 乙方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期限为X年,根据学习进度及培养需要,期限可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
2.2 乙方需按照《研究生课程表》相关规定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试,并通过考试方可毕业;
2.3 乙方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参与甲方相关科研项目,获得科研经验和成果;
2.4 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参加指导教师组织的讨论和评审;
2.5 乙方需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和研讨会,并有机会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
三、经济与待遇安排
3.1 乙方每月获得研究生奖学金X元,其余的生活费用由乙方个人负担;
3.2 乙方获得授权的学位后,有优先获得甲方科研项目的机会,可享受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
3.3 乙方若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SCI论文、申请专利、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等学术成果,可获得额外的奖励和荣誉;
3.4 乙方若因个人原因进行中途退学,需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已发放的奖学金。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4.1 乙方的研究成果归乙方所有,并需遵守科研成果的申报和保密规定;
4.2 乙方不得将获得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等)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非法途径;
4.3 乙方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遵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科研机密。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得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遭受的损失;
5.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并无正当理由说明,甲方有权终止其享受奖学金、申请学位以及推荐相关科研岗位的资格;
5.3 若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术规范,给甲方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其攻读学位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协议解除和争议处理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完成博士学位。
6.2 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控制的原因,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6.3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学位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