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20178月修订)
研究生创新能力考核的主要项目为:学术论文、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他。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术论文
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倡导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一定数量与专业或毕业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按以下标准计入本人的创新能力环节总学分(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参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
(一)理学、工学门类
全日制研究生1.被SCI、SSCI或EI检索(EI检索须为外文期刊论文),每篇计2学分;
2.在SCI源期刊、SSCI源外文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学分;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学分
4.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0.5学分。
(二)管理学门类
1.被SCI、SSCI、EI检索(EI检索须为外文期刊论文),每篇计2学分;
2.在SCI、S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学分;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学分;
4.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0.5学分。
(三)法学门类
1.在SSCI、A&H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每篇计2学分;
2.被CSSCI检索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计1学分。
3.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0.5学分。
硕士研究生:
1.发表论文被SCI或SSCI检索,每篇计4学分;在SCI源期刊、SSC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EI检索(EI检索须为外文期刊论文),每篇计3学分;
2.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2学分。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或论坛),发表并宣读论文,每篇计1学分。
4.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学术论坛,作报告计0.5-1学分(校级1学分、院级获奖计0.5学分)
 
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所有学术论文均可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记入本环节学分中。